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水利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0年12月25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是否收费 需收费
收费标准 1、一般性建设项目1.00元/平方米。2、开采矿产资源,建设期间按占用土地面积1.00元/平方米;开采期间按开采量0.7元/吨。3、取土、挖砂、采石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1.00元每立方米。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1.00元/立方米。
收费依据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7年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534号) (审批不收费)
受理条件 原省下放项目;市级立项项目。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1、湘水办〔2016〕27号、湘水办[2017]116号文明确的省级下放到市级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2.永水办[2016]61号文明确的市级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
权限划分 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市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需现场勘查、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79702 监督电话 市政务中心0746-8379800 永州市水利局党建室0746-836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