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水利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0年12月25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原省下放项目;市级立项项目。 1、符合法律、法规、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有关文件规定。 2、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和相关行业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3、主体工程及现场情况清楚,方案设计内容与工程实际相符。 4、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客观,水土保持临时、工程和植物措施体系完善、布设合理,重要措施进行了典型设计,防治措施具有可实施性。 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合理,各种费用计算正确。 6、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合理、方法正确、结果可靠。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1、湘水办〔2016〕27号、湘水办[2017]116号文明确的省级下放到市级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2.永水办[2016]61号文明确的市级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
权限划分 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市水利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需现场勘查、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79702 监督电话 市政务中心0746-8379800 永州市水利局党建室0746-836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