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延续)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卫计委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第十、十一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市卫计委审批的医疗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的有效使用期限可依据持证医疗机构校验期的不同,分别定为5年或15年
权限划分 一、二级专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5、16号市卫计委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79709 监督电话 0746-837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