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解读回应 > 专家观点
分享到:
明纪法底线 强监督预防 筑清朗网络
  • 2020-05-07 09:25
  • 来源: 永州日报
  • 发布机构:
  • 【字体:   

□谢加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络空间成为各种疫情信息的民意集散地、观点交流所、信息传播场、群众监督哨。抢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络正面宣传的制高点和舆论引导的主战场,积极抓好涉疫网络信息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事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但在疫情防控期间,少数党员干部罔顾党纪国法的规定,出现擅自散布传播疫情信息等违纪违法网络行为,给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较大风险和负面影响。

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是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之一。特别是在当前党中央推进“两个统筹”和“六保六稳”的重要期间,应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和意见等为重点,依纪依法依规打好规范党员干部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行为的组合拳,积极为疫情防控营造清朗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凝聚起全民战“疫”和投入复工复产的强大正能量。

1.实行三个纳入,提升媒介素养。将提升党员干部媒介素养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必检范围。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专题培训、知识讲座、专业测试等方式,全面加深对媒介素养的认识,提高在新时期抓好网上工作的能力,能够正确认知综合媒介的功能利弊与基本特点,形成辩证思考和处理媒介信息的理性态度,形成相对完整、成熟的综合媒介基础知识储备,掌握应用媒介技术开展实践的技能,提高党员干部在综合媒体平台实践中彰显党员素质的能力。

2.坚守纪律红线,划牢法律底线。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理想信念和纪法观念。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意见》等规定精神,由党委宣传部门商同级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网信办、保密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疫情期间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准则,细化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惩戒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拉紧网络行为的纪律红线。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教育,牢牢拧紧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底线。通过纪法双施双教,筑牢纪法底线意识,扎牢紧箍咒,促使党员干部自觉以纪法为标尺衡量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和网络活动。

3.压实两个责任,精准监督预防。坚持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双向发力,细化精准监督预防措施,防止小错变大错、违纪变违法。一方面,以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党委(党组)履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监督范围,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党委(党组)强化日常检查,抓好疫情网络风险点排查防范,通过红脸出汗、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时教育、管理和引导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利用网络平台积极传播疫情防控科学知识。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专设疫情舆情信息监督处置工作组,严格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争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治,着力治“未病”治“小病”。

4.加强网上监测,源头引导防范。一是建立网上信息联动处置机制。优化细化网上监测技术手段,纪检、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健全网络行为监测、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提高疫情网络舆情信息的处置效率。二是针对要害问题签订上网承诺书。根据《意见》和相关法规要求,围绕不准参与的“七种”网络传播行为和“五种”网络活动,以及本地本部门规范疫情网络行为的具体要求,发挥党员干部网络“带头人”和“清风侠”作用,传播网络正能量,弘扬社会主旋律。三是统一规范网络发声“口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政府网络举报平台,规范党员干部网络发布和传播信息的源头。

5.强化办案震慑,开展“一案四说”。增强惩处也是预防的意识,依照党纪和监察法、保密法等规定,加大网络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方面,加大案件联合查办力度。纪检、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用好党纪与国法两把尺子,将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形成信息互联共享、程序衔接配套、处置同频共振的合力办案机制,有效开展信息收集、正面回应、案件查办等系列工作。线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决开展网上斗争,及时澄清网络的不实言论;线下,控制好源头,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依纪立案查处,提高“犯案”的纪法成本,发挥案件查办震慑功能。另一方面,开展“一案四说”警示教育。通过推出微电影展播、编发忏悔录和典型案例剖析读本等举措,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营造“风平浪静、风清气正”的清朗网络生态。

(作者单位:永州市纪委监委)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