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映山小学的委托,对永州市映山小学艺术中心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映山小学艺术中心建设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8]107号
委托代理编号:HNXXCGYZ-2018-11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捌仟玖佰贰拾伍元整(?1568925.00元)
采购范围:永州市映山小学艺术中心建设采购,包括数字书法室1间、数字美术室1间、数字音乐室1间、音乐活动室1间和数字舞蹈室1间,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交货期(建设时间):40天(日历日)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投标人持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同时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打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供应商为委托人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4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截止:2019年01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职职工,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原件)须准时到会,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采用转账形式,须在2019年01月03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由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见采购招标文件,以银行到账为准):
供应商请在转账单备注中注明:“永州市映山小学艺术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其他
经采购人同意,本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元。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永州市映山小学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东路
联系人:屈先生
电 话:199182121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联系人:陆海波
电 话:1897466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