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4/2021-11917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政务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21-01006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21〕9号 |
YZCR-2021-01006
永政办发〔2021〕9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1.市、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实行中央、省垂直领导或者以中央、省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外汇、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继续保留行政复议职责。
二、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坚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确保改革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2.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力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施、经费保障。
3.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线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健全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机制。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广泛知悉行政复议体制的变化,主动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行政复议指南等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
4.各级政府部门在2021年6月1日之前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自2021年6月1日起,各级政府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5.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干扰改革。要妥善做好职责交接,确保改革期间履行法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无缝衔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