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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8-04745 发文日期: 2018-10-28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政务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永政办发〔2018〕14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10-31 10:25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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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图解丨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永政办发〔2018〕14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8日



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0号)精神,结合永州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办事“只跑一次、一次不跑”为标准,构建全覆盖、全流程、全时段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服务事项集成化、服务流程减量化、服务信息协同化、服务效能便捷化、服务条件均等化”,实现群众办事“一门进、一窗办、一网通、一表填、一证交、一线询、一键点”,以此倒逼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最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整合资源,实现服务事项集成化。

1.按照“全面公开、网上办理”的要求,集中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清单。一是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集中审核、统一发布并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级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在10月底前完成,乡镇、村级在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责任单位:各级政务中心,市县两级审批服务部门)。二是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集中审核、统一发布并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级在9月底前完成,县级在10月底前完成,乡镇、村级在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责任单位:各级政务中心,市县两级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是对学校、医院、银行、通讯等涉及群众办事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集中审核、统一发布并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级在11月中旬前完成,县级在11月下旬前完成,乡镇、村级在11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各级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教育局、卫计委、经信委、银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2.按照“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政务中心。将企业生产经营、群众个人办事涉及的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生育服务、医疗卫生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职权、审批人员全面纳入各级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实体大厅由“多门”向“一门”转变。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尽进”的要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比例不低于90%。此项工作,市级在今年10月底完成,县级在11月底前完成,乡镇、村在12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各级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推行集成办理模式。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进一步整合窗口资源、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变群众办事“多头跑”为“一窗办”。

对事项少、办件少、季节性强的单位,由政务中心统一设立综合窗口,聘请前台人员,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综合一窗式”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各级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针对高频事项、重点事项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开展并联审批和联审联办。规划设置不动产登记与公积金办理、医保(社保)、项目核准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企业开办及纳税等七大主题综合服务区,由相关牵头单位在政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集成化审批服务。同时,依托信息资源共享、电子证照库和企业个人事项库,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凭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就可办理相关业务,真正实现“一证交”。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和互联网特点,在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开设“七大主题套餐”。一是在10月底前全面调研梳理高频事项、重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二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采取跟班蹲点方式,全面摸清“七大主题套餐”需要的申报资料、走的流程、盖的公章等底子。三是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在11月中旬前完成“七大主题套餐”改革方案。上述工作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国土(不动产)、发改、住建、工商、人社、税务、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四是完成“七大主题套餐”信息系统建设和功能模块需求确认,在11月底前上线试运行。(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国土(不动产)、发改、住建、工商、人社、税务、公积金中心等单位)

(二)落实“四减”要求,实现服务流程减量化。

4.落实“四减”要求。从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全面落实“减条件、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和细化量化审批要素要求,推进服务流程再造,不断精简办事条件、消减办事资料、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实现服务流程“减量化”。固化流程再造的成果,构建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和申请文书(表格),力争实现“一次清、一表填”。科学细化量化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消除申请材料中“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要求,确保同一事项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标准。在今年12月底前,建立覆盖全市各层级、各部门的全流程的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推动“减证便民”。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大力推进各级各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市县两级要在11月底前全面梳理公布正面证明清单目录,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牵头单位:市县两级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规范审批服务内部工作规程,在2018年11月底前实现工作人员言语行为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化设置、政务窗口舆情处置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各级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动共享开放,实现服务信息协同化。

7.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以审批服务业务需求为导向,全面整合全市人口、法人、房产房屋、空间地理、经济信息等基础数据信息,建设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电子图表、个人事项等专题数据库,有序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编目、清理、建平台、对接、整合、共享、开放、协同”,做到政务数据信息“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和“上下联通、左右协同”,基本消除“数据孤岛”。在2019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网站。(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县两级电子政务部门、有关政务数据部门)

8.打造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遵循国家、省统一标准,依托全市统一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统一入口、统一网络、统一构架、统一事项库标准、统一电子监察“五统一”一体化平台,形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在今年9月中旬,实现市级平台上线运行,10月下旬,实现县级平台上线,11月底前全面对接城乡网格化公共服务系统,将审批服务延伸至乡镇、村级,做到“一体化平台,五级服务”。(牵头单位:市县两级电子政务部门;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发改委、市县两级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推进“一站一线一端一机”应用。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国永州”客户端为依托,在今年11月中下旬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和移动网上办事大厅,并与省政府网站和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形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县两级电子政务部门;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审批服务部门)。对照省里公布的技术参数指标,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12345”服务热线和联动处置平台,将政务联动处置平台打造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群众办事咨询、投诉的重要渠道,实现群众咨询“12345一线询”。今年10月下旬,市县两级政务联动处置平台要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联动处置指挥中心;责任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县级联动处置机构)。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智能化改造,根据公众需求,建设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信息查询、自助打印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自助服务区。今年10月底前完成市级实体大厅智能化改造,11月底前完成县级实体大厅智能化改造,12月底前完成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根据实际,在银行、超市、车站等大型公共服务网点设置政务服务自助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智能化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键点”。(牵头单位:各级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探索“五办”服务,实现服务效能便捷化。

10.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下沉。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最大限度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放权。同时,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在今年12月底前,将社会保障、农技推广、户籍人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生育管理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全面下沉到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并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做到“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办好身边事”。(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责任单位: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

11.持续开展“帮代办”服务。各级政务中心、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要建立健全“帮代办”工作机制、做优服务流程,做强专业队伍,做实代办窗口和服务网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帮办代办服务。要聚焦重点项目、企业落地需求,按照“一对一”的代办服务模式,为项目业主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所涉及到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用电、用水等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技术服务等全流程服务)。(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发改委、政务中心、开发区;责任单位:县区乡镇政府,村委会,各级审批服务部门)

12.全面公布“四办”清单。在现有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基础上,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再次梳理、清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分门别类编制发布“四办”清单,确保市县两级依申请办理事项可办率不低于80%,“最多跑一次”事项不少于100项,11月底前实现“四办”清单市、县全覆盖,12月底前“四办”清单乡镇、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县两级有关审批服务部门)

(五)推动全市通办,实现服务条件均等化。

13.全面公布“全市通办”清单。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推行“一次就好”和“不见面审批”为目标,由市级相关单位牵头,对公民个人事项,特别是高频事项(包括生育证、身份证、结婚证、老年证、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水、电、气、通讯等),再次深入梳理、审核发布并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全市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时限,达到“条件互认、结果互认”,清除地域限制,实现全市通办。力争全市通办事项在2018年12月底前达到100项。(牵头单位:市县两级审改办、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民政、卫计、人社、工商、公安、交通、旅游及有关公共服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乡镇(街道)要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常务副职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坚持每月集中调度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对重点难点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推动解决。市、县、乡镇政府办公室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在本地牵头抓落实,定期通报调度,常抓不懈。政务中心、编办、发改等具体牵头部门,也要加强人员配置,加大协调力度,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政务中心窗口坐班,现场调研、现场审批、现场体验群众办事。

(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落实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有效提升。市直相关单位要明确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或审批服务科)、一支队伍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县区、乡镇(街道)、村要相应明确专门领导、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形成全市“一张图”、“一盘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确保实体办事大厅窗口有人能办事,能够办好事,确保网上办事大厅每一个事项、每一个环节有人在线,做到咨询投诉能够当即响应答复,网上申请能够当即响应受理,在承诺期间加快办理。

(三)强化实体大厅建设。市级政务中心办事大厅要争取尽快复工,加快内部装修和功能布局工作进度,力争2019年9月前实现搬迁新址办公。县级政务中心也要加快新、改、扩建步伐,力争2019年底,县级政务大厅面积达到5000㎡以上,乡镇政务大厅面积200㎡以上,村级便民服务点面积100㎡以上。

(四)强化制度保障。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出台项目审批容缺受理机制、信息共享管理办法、“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并联审批制度以及七大主题服务改革相关方案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系列配套制度。细化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及各项配套措施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工作到位。

(五)强化推广应用。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深入宣传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重大意义,解读中央、省、市工作思路、措施办法等决策部署,用政策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亲自参与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的每个阶段,真正做到充分知晓、参与和使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平台的可操作性。三是突出典型引领。积极收集汇总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好措施、好经验、好典型、好案例,认真总结提炼,向上级和社会各界宣传推介,形成永州经验,树立永州品牌。

(六)严守信息安全底线。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制定政务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市政务中心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全流程各环节的安全保障。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测,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一体化平台的承建方及应用责任单位都要加强安全和保密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数据共享,依法建立共享机制和程序,确保实时、有序、安全共享。

(七)强化督促指导。要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干部执行力考评、市政府执行力提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六大战役”考评和市县两级政府真抓实干奖励项目,加大考核权重,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通过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推进工作落实。要根据考评指标体系要求,由市政务中心、市审改办、市发改委牵头,定期考核评价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督查指导机制,组建工作督查队伍,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实行分片指导督促,对每个单位每个事项的网上办事及对接应用一体化平台工作开展指导,督促落实。根据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公室每周印发通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参照市里做法,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一体化平台全覆盖、全流程、全时段运行。

(八)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对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二是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尤其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导致信息资源不共享,影响工作进度的。三是对不主动对接应用全市一体化平台,规避监管,审批服务搞体外循环,造成线上线下两张皮,或者对群众在线申请、咨询、投诉不及时响应,不及时受理答复,不及时办结的,要严肃问责。四是对七大主题套餐服务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同的,影响集成服务工作成效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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