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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8-04668 发文日期: 2018-08-01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规范认定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废止 文号 : 永政办函〔2018〕46号
关于推进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
  • 2018-08-03 09:48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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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函〔201846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7101日起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在本辖区内指定场所、规定时间,允许经营者不经登记销售规定的商品、提供规定的便民劳务活动,而不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给予查处。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城市管理,促进便民惠民,结合我市部分县区试点经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在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既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政府强化对城市流动摊贩的有效监管、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城市活力的有益尝试,更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和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强监管、促就业、惠民生、增活力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划定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遵循划定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划定区域要符合便民、有序、环保、安全、畅通的原则,在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推进划定工作,不得违反交通、环保和城乡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自治原则。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原则上由县区人民政府依职权划定,但在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民小区等相关单位区域内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应由本单位先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应该在场地权属、卫生管理、秩序维护和摊位设施管理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划定的区域要落实属地管辖和区域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消费习惯和生活需要。

(三)法定原则。免予登记区域的经营事项必须是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事项,包括个人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无须取得许可或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凡须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经营事项一律不得进场经营。

(四)公益原则。政府依职权划定的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属于公益性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单位申请划定的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政府不统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申请单位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向经营者收取适当卫生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建立会审机制

(一)受理机构。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统一由县区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二)受理条件。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对申请划定区域内的土地、设施等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管理权或经营权;

2. 有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清扫区域内卫生;

3. 有管理人员维持区域内经营秩序;

4. 不得将划定区域内的场地和设施等提供给个人从事依法须办理工商登记的经营活动。

(三)审批程序。无论是政府依职权划定还是依相关单位申请划定,其经营区域的选址由本级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合理性审查,经营事项清单由本级工商部门拟定。经合理性审查基本符合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会审。会审通过后应该采取公告或听证的方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领导小组最后依据情况作出划定决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布方式。领导小组划定免予登记的经营区域,必须同时明确该划定区域每天经营的时间、可以经营的事项和具体承担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并以县区政府或领导小组名义行文公布。

四、强化划定区域的管理和服务

(一)建立管理制度。县区人民政府要在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后,及时建立健全划定区域的卫生管理、经营秩序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好划定区域内的垃圾清扫、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交通管理、经营秩序、消费维权等各项监管和服务工作。环卫、城管、公安、环保、交通、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合力监管,优化服务。

(二)落实管理措施。承担免予登记经营区域的主要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必须在划定区域醒目位置树立公示牌,标明经营区域、时间、可以从事的经营事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单位名称。实行划行归市,有序经营,对摊位进行规划和标示,不允许乱摆乱放和违规经营。经营者不按照免予登记经营区域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营的,可由同级人民政府城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创新服务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实行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与便民惠民之间的矛盾,确保划定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五、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领导小组,县级领导担任组长,工商部门(包括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环卫、环保、交通、住建、交警、消防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工商部门。领导小组要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城管主抓、街道兜底、部门配合的原则,建立工作机制,统一组织领导本县区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工作。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所需费用要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二)注重方法,因地制宜。划定免予登记经营区域主要是解决城市流动商贩经营地点问题,按照有市才有场原则,尊重居民消费习惯和生活需要,充分利用城市闲置地段和可利用区域,确保地摊经济有序活跃,切忌一刀切一窝蜂上或者借此新建集贸市场。

(三)加强督查,有序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既定目标、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坚决查处消极对待、拒不执行的行为。同时,强化对工作实施效果的跟踪调查,注意收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意见,以便全市统一推进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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