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7-04454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政务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办函〔2017〕107号 |
永政办函〔2017〕10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永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108号)和政务公开、信息惠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推行政务服务方式改革,着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智慧治理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目标,推进永州市“一次就好”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群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围绕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重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评价考核体系。主要任务如下:
1、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等数据,以及来自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的信息、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信息、业务办理系统办理过程和结果,实现与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共享利用。
2、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升级。依托并升级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功能,加快推进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深度融合,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相关服务,做到数据同源、共享和统一发布。
3、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包括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证照管理、业务审批、电子监察、并联审批、综合管理、大数据分析管理等功能,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业务办理系统组成。
4、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永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市现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级、跨区域的数据交换,实现与国家相关信息系统、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等外部系统对接。
5、智能化实体服务大厅。运用当前主流的云计算、移动互联及物联网技术,通过智能化设备的集成应用,为公众提供全方位、高智能、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提供数字化窗口工位系统、大厅智能引导系统、自助服务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样表展示系统。
6、系统整合。实现与市12345联动处置平台、“互联网+监督”平台、城市网格化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系统整合,实现系统间数据的互联互通。
7、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应用支撑体系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各自系统之间的关联关系,避免重复建设。应用支撑包括统一的公共支撑和基础应用支撑,统一的公共支撑包括电子印章、电子文书、用户管理、CA、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统一身份认证、短信等各种通用组件服务,基础应用支撑包括消息服务、GIS、工作流、电子表单等基础组建服务,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中间支撑系统。
(三)工作目标
1、建成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逐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现有城乡网格化信息平台对接融合,基本实现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覆盖。逐步推动实现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的“一号”申请,以综合窗口设置和统一受理平台为支撑的“一窗”受理,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等为支撑的“一网”通办。
3、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依申请类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让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实现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实现办事“一次就好”。
4、全面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全流程网上办结率,构建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
(四)工作范围
工作试点范围涵盖永州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形成四级联动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
依据法定职能,结合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具体行政服务事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加强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清单要素包含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等要素,全市范围通用;实施清单要素包含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编码、行使内容等43项全要素。实施清单分为市级、县(区)级(含永州经开区、管理区)、乡镇(街道)三个层级。事项梳理工作于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办事指南标准化。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 完成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做到“指南之外无条件”。办事指南包括以下要素: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对同一层级和同一内容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梳理工作于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审查细则标准化。加快制定工作细则和流程规范等要求,做到“细则之外无关卡”。审查工作细则要素包括:基本信息、政务服务人员、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4、办事结果标准化。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件、证照、证明和批文等进行全面梳理,推进纸质办事结果向全文电子化转化,编制公民、企业电子证照目录,逐步实现“法定结果之外无证明”,为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提供基础。(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二)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建设“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建设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形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进一步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快推进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深度融合,做到数据同源、共享和统一发布;加快开发包括用户注册、用户管理、事项信息的发布、事项办理的触发、用户互动、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查询、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系统;加快推进各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门户网站的改造升级和新建,不另行建设独立的政务服务门户。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2018年5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包括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网上支付、物流配套等基础功能和并联审批、多图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等拓展功能。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个性化的功能需求,由市级统筹开发建设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加快推进市、县各有关单位政务服务内部业务办理系统与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与省级数据交换平台对接,形成勾连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二次录入”等问题。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2018年6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推进政务联动处置工作
1、整合升级12345热线平台。以“能整则整”为原则,进一步加大非紧急类热线的整合力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与各类热线的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平台的对接互联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城市网格化信息平台、城乡农村服务平台、县级综治平台等有效衔接,发挥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随时办、就近办、“一次就好”改革中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一次就好”改革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整合升级12345平台工作2018年3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2、健全政务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成立市政务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永州市政务联动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各联动处置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促进联动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1、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各级政务中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为实现网上服务集中办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加快市级政务中心新大楼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合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优化再造网上服务流程工作2018年3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推进事项网上办理。率先推进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集中办理、网上反馈。到2018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4、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延伸,对接全市城乡网格化信息系统,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2018年6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五)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办事流程,在简化申报材料、细化操作指南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简单事项、相对简单事项和复杂或相对复杂的事项进行分类,并分类逐项确定办理方式。继续精减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2018年10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试点、推行证照联办。积极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2018年10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优化再造流程,推进房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网上协同办理,实行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涉及测绘配图、交易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一体化办理,采取“一次取号、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网上缴费、快递送达”的方式,以解决办证大厅环节多、排队多、秩序乱、时间长等突出问题。2018年10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六)夯实网上政务服务基础能力
1、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支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制定《永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编制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目录,实现数据资源集中归集和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通用、兼容、共享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推广各类移动APP便民服务应用。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综合数据库、房屋房产和城市部件信息库,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平安城市、智慧城管、社区网格化治理等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安全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加快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提升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2017年底前,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18年底前,延伸至所有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点;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 50Mbps以上接入能力,4G网络实行城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安全防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
1、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信、公安、通信部门发出的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保密局、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提高安全保护能力。加强技术服务和人员支持,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提前制定各类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云计算中心、政务数据中心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存储安全评估力度。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技术和人力保障的县区网站向市级平台迁移,通过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强化风险监控。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保密局、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完成时间:2017年12月20日前)。制定《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完成实现、责任部门,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动员。
(二)重点突破,确保任务完成(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以“一窗受理”改革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实现我市政务服务方式改革突破。根据方案有关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按各自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每月报送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初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
(三)巩固成果,全面加快推进(完成时间:2019年3月前)。针对工作推进工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研究,用于创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预定工作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成立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里的模式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对接方案,落实、完善有关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充分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运营管理。
(二)加强考核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并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按季度开展督查评估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加强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附件: 永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任务工作清单
附件
永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加强工作 协调督查 |
建立“一次就好”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一月一督查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督查。 |
2018年 全年 |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 |
加强宣传推广 |
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做好政策解读、政策吹风,引导社会舆论,倾听百姓声音。 |
全年 |
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总结、宣传改革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利企便民,提升群众获得感。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 |
全年 |
市政府新闻办、 市政务中心、 各市级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3 |
升级市政府 门户网站 |
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
2018年 5月底前 |
市政务中心 |
4 |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梳理、编制与填报工作 |
通过全省统一填报系统,完成市本级和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实现网上发布,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库。 |
2018年 3月底前 |
市编办 市政务中心、 市法制办 |
5 |
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 梳理、编目 |
完成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自查摸底、清理,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目、共享、开放和协同等工作任务。建设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省、市之间和全市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整合共享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
2018年 6月30日前 |
市发改委、 市政务中心、 各市级相关单位 |
6 |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
加强与省级部门对接,充分利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资源,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等,打通数据壁垒,做好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 |
2018年 6月底前 |
市政务中心 |
依托网络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实现线下业务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加快"中国永州"APP升级建设,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 |
2018年 4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编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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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电子证照库建设力度,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建立电子文件和证照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各类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支撑行政审批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大力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
2018年 6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级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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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与城乡网格化平台、中国永州APP等对接工作。 |
2018年 5月底 |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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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建设 |
加快完成土建等基础工作,达到交付条件。 |
2018年 3月前 |
市城投公司 |
完成室内装修、大厅智能化建设,入驻新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 9月前 |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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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政务事项办理 标准化 |
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据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一次就好”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我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就好”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
2018年 5月底 |
市编办、 市法制办 市政务中心 各县区人民政府 |
9 |
推进政务联动处置工作 |
加快“12345”平台建设及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永州市政务联动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督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
2018年 3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直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0 |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继续精减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行政许可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比率达到95%以上,与行政许可关联度较大或面向企业、群众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也要尽可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具备场地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水、电、燃气、科技创新、旅游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
2018年 6月底 |
市编办、 市政务中心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流程优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政务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试点、推行证照联办。 |
2018年 6月底 |
市编办 市政务中心 市工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
11 |
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
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信息。 |
2018年10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 |
创新服务模式 |
利用城乡网格化平台建设成果,进一步整合和拓展公安、市场监管、国土、民政、人力社保、水务、广电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门办理”、“一站服务”。同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村(社区),使基层群众能就近便捷办理。 |
2018 年12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级相关部门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3 |
抓好重点服务 事项 |
要注重对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量大面广重点事项的梳理。重点事项面向企业主要是指所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面向个人主要包括开具各类证明、商事登记、机动车管理、治安、住房保障、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业务等。2018年2月前,市级和各区县要完成重点事项的梳理工作;2018年6月底前,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一次就好”达到85%以上,其他重点事项“一次就好”达到90%以上。个人证明类事项及其他简易事项能够通过移动端APP进行办理。 |
2018年 6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编办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14 |
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明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方式,依托政务服务网进行资料共享和传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实现高效审批。到2018年10月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创造条件,争取有更多的板块进入“一窗受理”模式。 |
2018 年10月底 |
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验收五个环节。立项环节由发改(经信)部门牵头,用地环节由国土部门牵头,规划环节由规划部门牵头,施工许可环节和验收环节按项目性质分别由建设、交通、水利部门牵头,由牵头部门“一门”办理,形成各审批部门协同审批和互动配合工作机制。到4月底前,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审批部门分别建立并运行所在环节并联审批服务机制。要加快推进其他各类关联办理事项的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
2018年 10月底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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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同城通办”服务 |
围绕群众关注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梳理并分期公布“同城通办”事项和办理地点。力争实现50%以上的服务事项实行同城多点办理,有条件的实现“全市通办”、“异地能办”。 |
2018年 12月底 |
市编办、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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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 保护 |
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
2018年 12月底前 |
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安局、 市保密局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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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
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经验共享和推广,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 |
全年 |
市经信委、市政务 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