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7-04245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改革创新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7-01025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17〕26号 |
YZCR-2017-01025
永政办发〔2017〕2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
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主线,以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发展方式、教育管理体制、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推进原则。坚持总体规划、部门协调与基层自主探索、各方参与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更加注重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县(区)、部门、学校的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更加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有机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制度体系,形成整体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合力。
2.需求导向原则。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紧扣永州发展对教育提出的重大需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综合性的制度创新引领教育转型发展,努力实现教育改革发展与社会对优质教育需求相衔接、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3.目标导向原则。坚持服务大局,更加突出民生,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深层次的瓶颈问题,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权责统一,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切实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激发教育活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4.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矛盾问题,聚焦深层次的制度瓶颈,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深入研究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破解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在改革推进中先行先试,总结试点改革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三)改革目标
到2020年,教育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形成更加科学完备、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现代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公平有效保障,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事业发展活力充分释放,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建成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围绕总体目标,努力构建四大制度体系:一是以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努力构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二是以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学校办学主体地位、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为关键,努力构建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体系。三是以制定落实学校章程、优化学校内部运行机制为重点,努力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政府、社会、师生广泛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四是以增强教育的适应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构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1.构建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创新德育工作形式,发挥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作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引导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建立健全中小学一体化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本地民族文化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德育协同机制,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主体多元、内容多维、方法多样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将法治理念培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以促进学生身体、心理素质与科学文化艺术素质全面协调发展为核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心理辅导教师队伍,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与疏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改革体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适应青少年成长特点、课堂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进一步加强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切实开足开好艺、体课程,按要求配备师资。加快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3.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落实教学基本要求,合理设计教学流程,规范教学行为,保证学生达到学业基本标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聚焦课堂教学,建立健全激励教师教学改革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推动教师教学方式转变和学生学习方法的变革,推广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加强市县校三级教育科研机构和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的管理、跟踪和考核,提高教研服务教育发展能力。
4.建立健全教育全过程质量监控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依托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立健全质量监测专业机构,完善现有高考备考模式,创新质量监测手段,定期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坚决纠正唯分数论的考核倾向,适应高考和中考改革要求。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加强职业教育质量的过程化、系统化评价,推动行业企业与教育部门共同建立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体系,适时引入行业、企业评价和第三方专业性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综合分析与运用。
5.推进职业院校育人模式改革。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办学机制,推动行业企业落实办学主体作用。深化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推进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适应构建品质活力永州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不断完善产学研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学校之间共建共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6.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招生考试改革总体方案,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结合永州实际,不断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市级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筹力度,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初中学校整体发展水平。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招委会、部门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健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考试招生监督管理责任制。强化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考试招生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综合整治考试招生环境。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7.维护教育机会公平。依托永州市教育信息化和学生资助管理平台,健全从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机会,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断完善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保障机制。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和升学的政策措施,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将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招收视障、听障、智障三类残疾学生的综合学校,进一步完善县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特殊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医教协同保障机制。健全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实行划片入学,试行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探索建立小学初中九年一贯招生制度,有效化解城镇“大班额”、“择校热”等难题。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机制,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8.完善学前教育保教体系。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依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加大政府统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制度和扶持机制,规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确立乡镇中心园的法人资格,逐步解决农村幼儿园发展和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9.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与条件改善计划,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保障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强化综合实践活动等薄弱环节。调整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不断加快城区学位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足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积极申报和通过国家省组织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10.加速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立足区域和学校实际,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新的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课程内容结构,适应人民群众对高中教育多元化需求,促进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多样化,推行“选课制”、“走班制”教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探索实行高中专职辅导员和全员导师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学涯和职业生涯辅导。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方式,建立公平透明评价制度。开展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改革试点,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制度。完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以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指导各地完善以现代教育实验学校、示范性高中、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为基本模式的多样化办学格局。建立适应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管理与评价制度。
11.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和特殊教育医教结合专业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教育和康复服务。积极推进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阶段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加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建立特教学校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常态化。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技能培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
12.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和办学模式,提高农村、山区和民族地区劳动者技能脱贫致富能力。依法落实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政策,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与充分就业和有质量就业相适应、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政府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推进学习型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构建远程开放的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员职前职后掌握职业技能和知识的教育培训。
13.改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名校建设,并强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名校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片统筹管理,支持和推动优质学校组建集团,实现学区和集团内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建立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模式,推动学校之间组建学校联盟、试行集团化办学。鼓励品牌幼儿园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鼓励引导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协作,通过城区品牌学校赴农村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委托管理、引进品牌学校等举措,整体提升农村中小学发展水平。完善优质职教资源遴选共享机制,调动广大师生建设和运用优质资源的积极性,推进职业教育优质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以信息化助推教育现代化。积极探索PPP模式,构建县域整体推进“三通工程”建设机制,加快优质教学资源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数字化资源和教育管理系统共建共享。
14.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倾斜支持力度。推进精准资助,切实解决贫困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采取蓝山县“9+3”模式,保障贫困地区未能升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职教育,提高脱贫能力。积极扶持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普通高中、中高职院校建设,鼓励优质学校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落实好国家、省下达的农村与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
(三)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15.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督促和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的便利和优惠政策,建立交流轮岗保障机制。改善校长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力争在3-5年内实现县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鼓励各地采取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长和教师优质资源。探索公办学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推进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实行学校领导干部任期制,推进学校领导干部有序交流。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干部职级制,建立专业化标准的校长任用、管理和考核制度,培养、选拔、聘任、考核、培训、调配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16.加快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步伐。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规范教师公开招聘程序,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选拔评价中的作用,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改革教师岗位聘用机制,探索建立教师合理流动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推进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完善农村初中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本科层次农村幼儿园教师等公费定向培养机制。加快永州市高等师范学校建设步伐,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健全教师培训体系,改革培训内容和方式。落实民办学校教师的平等法律地位。积极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十百千万”工程,大力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培养,推进名师(名专家)工作室建设。打造“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立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完善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考核评价办法和薪酬制度。实施“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提升教师职业能力。制定实施教师兼职管理办法,拓宽专业教师来源渠道。
17.建立健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导向激励机制。创新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完善师德规范,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探索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参与师德评价的有效机制,完善教师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切实落实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凸显绩效激励的导向作用。制定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改善教师居住条件,依政策予以住房保障。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8.理顺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教育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教育领域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减少评审评估和检查项目,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标准、信息服务、财政拨款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建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明晰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权责边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教育行政执法职能,完善对教育培训市场的综合监管。大力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探索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决策咨询、学校管理、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位提供、师资培训和办学绩效评价等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19.完善教育多元督导评价机制。强化教育督导,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督教、监测四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促进县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实施教育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制度,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有机联动机制。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和重点,建立分级分类教育督导评价机制。健全教育督导质量反馈体系。建立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基于大数据技术支持的教育督导信息化。建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制。制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实施办法,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扩大科技、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教育评价的参与。重视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在教育评价中的作用。
20.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义务,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代会和家长委员会等参与管理监督的运行机制,确保校内重大事项实现集体决策。理顺学校与行政部门的关系,逐步克服学校行政化倾向。逐步健全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全面加强学校建设,建立有效的学校激励竞争机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健全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校园风险隐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完善学生安全保障机制,落实《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机制,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机制。
21.鼓励社会力量兴教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全面清理并消除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政策,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探索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构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政策体系,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支持力度。支持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师以资金、技术、专利等形式出资,参与学校建设与管理。支持办学实力强、教育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打造品牌,多种途径扩大教育资源。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严格执行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和专项督导制度。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激励机制。完善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制度,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探索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制度,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投入。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提供优质的普惠性服务。取消民办学校收费审批制度、备案制度,实施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民办学校自主定价、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价格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22.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机制。以建机制、调结构、强监管、增效益为着力点,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学校、受教育者之间的成本分担机制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将评价结果作为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大教育经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永州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加强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工作,制定年度重大教育改革清单,建立健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抓好顶层设计和先行先试,注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各地各校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层层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和梳理教育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加强政策协调,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创新的改革推进机制。建立咨询决策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咨询与行政联动互补,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在改革实施中,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教育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细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工作动态信息交流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可衡量、可检查。
(三)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改革政策的权威解读和宣传宣讲,及时收集和回应群众关切,争取理解和支持,掌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及时报道和推广各地教育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推进教育改革的积极性,让全社会了解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让人民群众享受教育改革的成果。
四、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