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6-02282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便民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6-01025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16〕31号 |
YZCR-2016-01025
永政办发〔2016〕31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永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2号)要求,为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及《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有关要求,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发共享,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各级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要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完成时间:2016年8月。
2.统一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2016年8月15日前将编制完成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对已经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完成时间:2016年8月。
(二)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3.取消不必要的证明,进一步简化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4.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集中办理。继续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行政机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优化办、进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5、加快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站)升级改造,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大厅(服务站)办理。各级各部门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求纳入各级政务中心(服务站)办理,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6、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搭建全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库等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开发政务超市功能,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四)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7、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及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及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2016年8月底前,各级政府要确定若干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网上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事承诺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纵向全覆盖、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统一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无缝对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优化办、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找准症结、尽快整改,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在2016年8月底前制定并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重点针对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相互协同、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加强经验交流与跟踪指导,协调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府公共服务、群众办事创业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公布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相关情况,特别是政策出台、工作进展、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