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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6-02278 发文日期: 2016-06-28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开展建设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永政办发〔2016〕25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巩固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06-28 11:40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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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6〕2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巩固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永各单位: 

《永州市巩固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永州市巩固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方案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巩固提高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确保2018年国家核查顺利通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永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和《永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永办[2012]57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按照"山水城林相融、城乡生态一体、人文景观和谐、生态经济共赢"的理念,强化创森总体规划的执行,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出精品,建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 

二、目标任务 

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结束,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市现有创森指标,确保2018年通过国家林业局复核。具体目标:到201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47%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在12.45平方米以上,休闲游憩绿地建设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通道绿化率达到85%以上。 

三、工作重点 

目前,我市虽然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但在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道路绿化等方面完成的标准不高,须进一步巩固提高。 

(一)城市绿化建设 

1、中心城区绿化提质。责任单位:市城市园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市城投集团、市经投集团,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⑴提质改造公共绿地。对现有城市广场(火车站广场、冷区政府广场、二中广场、滨江广场)进行景观提质,确保绿地率达60%以上。 

⑵增加公园绿地。新建11个公园、提质改造4个现有公园。在中心城区新建将军岭、保方寺、东山、张飞、李达、文庙、珊瑚、岚角山、仁湾、曲河、白石山11个公园,新增公园绿地148公顷。提质改造潇湘公园、滨江公园、朝阳公园、怀素公园现有4个公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城市公园主体功能。 

⑶规划新建街头休闲绿地。完成进贤小游园、翠竹小游园、中兴小游园、春江小游园、凤凰小游园、月岩小游园、万寿小游园、陶源小游园等33个小游园建设,新增小游园绿地面积15公顷。 

⑷提质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质量。深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执行,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建设一批城市绿色廊道、景观大道、鲜花大道,增加城市绿量,形成四季有花、色彩优美、层次丰富,令人赏心悦目的城市园林景观。将永州大道、潇湘大道、九嶷大道、阳明大道、湘永路、翠竹路、逸云路、双洲路等城市主干道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大道。 

⑸湘江、潇水防洪堤绿化景观带建设。高标准规划,把湘江、潇水两岸建设成特有的城市休闲景观绿地。 

⑹小区和校园绿化提质。新建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对旧居住区逐步进行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对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原有实体围墙,一律拆除改为装饰性空透围栏,增强透绿效果,与道路绿化形成多层次绿化景观。学校要加大绿化和美化力度,做到宜树则树、宜花则花,组织学生开展义务植树、爱绿护绿等活动。 

2、县城(含管理区)绿化提质。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 

⑴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通过拆危旧房增绿、开辟新城区增绿,合理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增加县城绿量。县城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1%以上。 

⑵增加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新建一批公园、提质改造现有公园,有效增加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使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或超过12.45平方米。 

⑶提质街道绿化。将县城主要街道、次干道和新开辟的街道增绿提质,建成林荫大道、绿色大道、花海大道、景观大道,增加街道绿化率。 

⑷建设精品亮点工程。因地制宜在县城及重要乡镇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绿化精品、亮点。强化广场、游园、林荫停车场等重要节点和林荫道建设。按照绿量最大化、景观艺术化、休闲舒适化的要求,结合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绿化理念,积极建设林荫大道、林荫广场、林荫游园。加大县城绿化步伐,在城区中心、主要街道、高速路出口、城区交叉路口、市民集聚休闲区等城区重要节点摆设花卉景观,创建"城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优美环境,实现城区美化。每个县城每年要完成2处以上绿化精品工程。 

⑸搞好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分别在城区各车站、各驾校、各风景区、广场等车辆停放较多的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建好一批生态林荫停车场,城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二)通道绿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道造林采取适地适树和速生速绿的原则,种植桉树、桤木、栾树等速生树种,将全市所有的公路和铁路两边可绿化的地段全部造林绿化,实现快速绿化和成景成线,使通道林木绿化率达到85%以上。重点突出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和城市进出口的主要通道等道路两旁的绿化提质,全面实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通道绿化。2016年全面完成衡昆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泉南高速、道贺高速等主要通道为重点的道路绿化。 

(三)重点工程和面上造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完成重点造林工程。实施以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森林提质工程、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油茶工程、退耕还林后续管理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项目为重点的林业工程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涵养林和野生动植物生长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2、抓好面上造林。加大全社会造林力度,全面完成植树造林年度目标任务。 

3、绿化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山地。以衡枣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泉南高速和道贺高速等路段为重点高速公路,以洛湛铁路、湘桂铁路为重点的铁路,以207国道、322国道、永州大道、永连公路和各县区与外地连接的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的国道、省道、县道,将道路两边的宜林荒山、火烧迹地和"三难地"实行全面绿化。 

4、迅速推进"裸露山地"歼灭战。"裸露山地"绿化任务按二年时间完成,2016年和2017年每年按现有面积的50%完成造林任务,2018年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5、打造秀美村庄。围绕"村在林中、房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目标,全面实施四旁植树、庭院绿化和村庄公共绿地建设,加快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环村防护林带建设步伐。所有村庄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完成年户均植树10株以上任务。 

6、绿色乡镇建设。以中心镇的绿化为建设重点,全面推进乡镇绿化工程。建好围镇林,搞好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空闲绿地、乡村公园、乡村道路绿化,乡镇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 

7、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县区每年组织好2次较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工青妇组织要深入开展营造"党员林"、"共青林"、"同心林"、"巾帼林"等活动。企业要以义务植树的方式积极开展企业林基地建设,鼓励各级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 

(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稳定林地保有量。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保护林地不受非法侵占和非法开采,稳定林地保有量。到2018年,我市林地面积稳定在2290万亩以上。 

2、强化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年发生率控制在20次/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1‰以下。 

3、全面落实禁伐减伐措施。按照省、市要求,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在全市全面开展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在全市"十三五"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基础上,商品林主伐限额每年整体下降至少20%以上。对省级以上公益林,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和江河两岸以及大中型水库周围的森林范围内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一律实行禁伐,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对其它区域的森林要采取减伐限伐措施。 

4、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林业有害生物年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5、加强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确保公益林管护率100%,不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6、保护古树名木。对全市所有古树名木建立详细资料档案、台账,按照《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挂牌保护措施,做到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五)宣传督查资料建档。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加强宣传。市级各媒体每月要发表巩固提高创森成果方面的新闻、报道、典型事迹等文章2篇以上。对原有的标语、标牌进行保护和管理,不得拆除或损坏。在国家复核前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 

2、强化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每年对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工作组织2次专项督查,牵头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3、建立台账。将巩固提高创森成果的所有文字资料、图表、影视资料等档案收集完备,建好台账。 

4、资料汇编。将收集到的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迎接国家核查。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等。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 

全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巩固提高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工作内容。 

3、查漏补缺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 

各单位对照巩固提高方案开展自查,市创森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复核阶段(2018年7月以后) 

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接受国家森林城市考评专家组复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将森林城市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班子不散、工作力量不撤、工作劲头不减,按照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目标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市创森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定期坚持督促,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强化责任。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森林城市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目标管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创森办继续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每个环节,加强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和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引导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凡是组织不力、工作不力、影响复核验收工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3、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大张旗鼓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探索市县区联动、城乡互动、全民参与的创建模式,使创建活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营造浓厚的生态文化氛围。 

4、加大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把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与改善民生、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保障资金投入,切实解决森林城市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各级财政要落实好工作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班子正常运转,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对重点项目建设,要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的项目资金支持,建立社会投入激励机制,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和城乡绿化力度。 

巩固提高创森成果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创建内容

任务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绿


中心城区

提质改造公共绿地(绿化广场)等

对现有城市广场(火车站广场、冷区政府广场、二中广场、滨江广场)进行景观提质,确保绿地率达60%以上。

市城市园林局

市城建投、市经建投,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经开区

新建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和社区公园

新建综合性公园(3个):将军岭公园、保方寺公园、东山公园;专类公园(2个):张飞公园、李达到公园;社区公园(6个):文庙公园、珊瑚公园、岚角山公园、仁湾公园、曲河公园、白石山公园。

市城市园林局

市城建投、市经建投、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经开区

新建33个小游园

新建进贤小游园、翠竹小游园等33个小游园(冷水滩城区15处、零陵城区14处、滨江新城4处),确保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达标。

市住建局

市城市园林局、市城建投、市经建投、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经开区

改造提质4个公园

将潇湘公园、虎岩公园、朝阳公园和怀素公园进行提质改造。

市城市园林局

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

城市主干道绿化提质

将永州大道、潇湘大道、九嶷大道、阳明大道、湘永路、翠竹路、逸云路、双洲路等城市主干道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大道。

市住建局

市城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城建投、市经建投、冷水滩区零陵区政府

湘江、潇水防洪堤绿化景观带建设

高标准规划,把湘江、潇水两岸和城区边其它河道建设成特有的城市休闲景观绿地。

市水利局

市住建局、市城市园林局、市城建投、市经建投、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

小区和校园绿化提质

新建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对旧居住区逐步进行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对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原有实体围墙,一律拆除改为装饰性空透围栏,增强透绿效果,与道路绿化形成多层次绿化景观。学校要加大绿化和美化力度,做到宜树则树、宜花则花,组织学生开展义务植树、爱绿护绿等活动。

市住建局

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经开区



绿


县城
(含管理区)

新建、改造综合性公园和社区公园

各县区按照各自不同的区域文化、民族特性,新建或改造提质现有公园。祁阳:陶铸广场、府前府后广场、白竹湖广场。东安:金鸡岭公园、苍子岭公园、陡岭山公园、石林公园、独秀岭公园、沙洲公园。双牌:永山公园、永水风光带、浮洲公园、青龙洞风景名胜区、寨子岭公园。道县:宝塔公园、绍基公园、西洲公园。江永:凤凰公园。江华:城南公园。宁远:印山公园、莲花山公园。新田:玉峰寺郊野公园、里夏郊野公园、后龙山公园、三里亭后龙山公园。蓝山:夔龙山公园。金洞:新家滩森林广场。回龙圩:马河沿岸绿化。

 

各县政府、管理区

新建绿化亮点工程

每个城区在进城公路两旁、沿江两岸、休闲广场等重点场所,每年建层次高、规模大、有震撼力的绿化景点2个以上。

市城市园林局

各县政府、管理区

规划新建街头绿地

按规划和《创森标准》,确定新建街头绿地的数量、面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快公园、小游园建设,休闲游憩绿地建设满足居民日常游憩需求,确保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稳定在12.45平方米以上。

 

各县政府、管理区

城区绿化覆盖率

号召城区各单位(小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实施黄土不见天工程,见缝插绿,想方设法增加绿地面积,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41%以上。

 

各县政府、管理区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

按照属地原则,在新建或改建城区地面停车场,栽植乔木、灌木或花草,改善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状况,确保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率在45%以上。

 

各县政府、管理区



绿

高速公路绿化

高速公路主要以衡枣高速、二广高速、厦蓉高速和道贺高速公路等路段为重点,在道路两边栽植桉树等速生树种,确保通道绿化率达到85%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国道、省道、县道绿化

国道、省道、县道以207国道、322国道、永州大道、永连公路、冷东路和各县区与外地连接的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绿化道路两边的宜林荒山、火烧迹地和三难地,确保道路绿化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提升绿化层次。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路局

铁路绿化

铁路以洛湛铁路、湘桂铁路复线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补造结合、各个击破的原则,加大对铁路沿线薄弱地段的补植补造和封育力度,确保通道绿化率达到85%以上。

 

永州高铁站



绿

城市进出口主要通道绿化

对各县区管理区的城市进出口主要通道, 在原有的绿化基础上,高标准补植补造,形成乔灌花结合、层次分明、色彩亮丽的绿色精品和绿化亮点。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路两旁视线范围内的荒山绿化

对道路两旁视线范围内未绿起来的荒山和火烧迹地进行新造和补植,按照速生速绿的原则,实行全面绿化。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重点林业项目工程建设

按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油茶、退耕还林等项目为重点的林业工程建设。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面上造林

按照规定的进度,全面完成植树造林年度目标任务。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山地绿化

将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两边的宜林荒山、火烧迹地和三难地实行全面绿化。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裸露山地绿化

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在裸露山地种植适生树种,2017年内全面完成全市裸露山地绿化。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打造秀美村庄

按照村庄园林化、庭院花果化、道路林荫化、农田网格化的要求,全市所有村庄在村旁、路旁、屋旁、水旁、山旁和其它空闲地植树造林,户均年造林10株以上,使全市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2%以上,分散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17%以上。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市农业委

绿色乡镇建设

以中心镇的绿化为建设重点,全面推进乡镇绿化工程。建好围镇林,搞好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空闲绿地、乡村公园、乡村道路绿化,乡镇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市农业委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各县区每年组织好2次较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稳定林地保有量

保护林地不受非法侵占和非法开采,稳定林地保有量在计划范围内。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森林防火

严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年发生率控制在20/10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1‰以下。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全面落实禁伐减伐措施

在全市十三五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基础上,商品林主伐限额每年整体下降至少20%以上。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年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确保公益林管护率100%,不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保护古树名木

对全市所有古树名木建立详细资料档案、台账,完善挂牌保护措施,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加强宣传

市级各媒体每月要发表巩固提高创森成果方面的新闻、报道、典型事迹等文章2篇以上。对原有的标语、标牌进行保护和管理,不得拆除或损坏。在国家复核前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

市委宣传部

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强化督查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每年对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工作组织2次专项督查,牵头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市委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

建立台账

将巩固提高创森成果的所有文字资料、图表、影视资料等档案收集完备,建好台账。

市林业局

市直各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资料汇编

将收集到的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迎接国家核查。

市林业局

市直各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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