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5-02110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经营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5-01011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15〕13号 |
永政办发〔2015〕1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做优做强烟叶产业,促进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烟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收购
烟叶是一种特殊商品,烟叶生产和收购均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各产区县要统筹考虑优化结构和丰歉年景等因素,按照“稳住规模、守住红线、控住结构、把住质量”的要求,逐级分解计划,科学安排种烟面积,既不能盲目扩大规模,又要确保计划内面积种足种够。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完善信息化管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合理确定单产水平,根据实际与烟农约定面积,确保合同签订真实、规范。要坚持凭合同收购,严格按照市烟草公司规定种植K326、云烟87、湘烟3号品种,其它品种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二、深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
1. 完善现代烟草农业经营体系。以烟农合作社为载体,推进烟叶生产组织现代化。因地制宜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和联合为纽带、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烟草农业经营体系。按照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实体化经营的要求,结合本地烟区实际,合理确定烟农合作社服务规模和功能定位,理顺烟农合作社与基层烟站之间、烟农合作社与专业服务队及社内成员之间的关系,指导烟农合作社完善有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行,完善扶持办法,发挥烟农合作社的市场主体作用。烟草及农经等部门要加强对烟农合作社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引导烟农合作社在做实做好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提高烟农合作社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能力。要进一步推进烟农合作示范社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带动作用。
2. 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产区县要以项目为载体,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和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烟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重点提升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和烟叶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快推进水源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县要按照签订的补贴合同要求,落实土地整理的工作经费。进一步规范烟基项目建设及补贴资金管理,健全管护机制,积极探索烟田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办法,多方筹集烟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各产烟县按照上年烟叶税的1%至2%落实好已建烟基项目的管护资金。抓好烟基项目日常管护和损毁修复工作,确保烟田基础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3. 建立现代烟草农业管理体系。按照结构扁平化、运行网格化、业务流程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抓好基层烟站的站点整合、岗位设置、队伍建设和工作流程优化工作,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提高烟叶工作执行力和管理效率。
三、着力构建市场导向型生产格局
1. 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按照“市场引导、计划调控、注重质量、突出特色”的要求,计划落实进一步向生产水平高、集中连片较好、生态环境优的区域集中,着力加大适宜烟区、优质烟区、特色烟区开发力度。
2. 进一步优化种植主体。大力培育职业烟农队伍,优化烟叶种植主体,提升烟叶产业发展水平。要认真研究制定职业烟农评定与扶持办法,对烟农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在计划落实、金融支持、技术指导等方面,优先满足适度规模农户需要,重点培育适度规模的职业烟农。
3. 进一步优化生产技术方案。坚持把“优质、特色、生态、安全”作为烟叶生产的主攻方向,不断调整优化烟叶生产技术方案,狠抓土壤保育、壮苗培育、平衡施肥、水肥耦合、饼肥增香、绿色植保、中温中湿密集烘烤工艺、上部烟4至6片一次性采烤等技术的推广落实,全面提升烟叶质量技术水平。
4. 进一步优化烟叶结构。坚持以需定购、以购定产的原则,严格执行12个下低等级烟叶(B4L、X3L、X4L、X4F、S2、CX1K、CX2K、B1K、B2K、GY1、B3K、GY2)不予收购、B3F烟叶全等级收购、B3F以下等级烟叶控制在3%以内收购的政策,切实加大烟叶结构优化力度,在保证烟株正常发育、合理留叶的同时,指导烟农适时田间清除3至4片下部鲜烟,引导烟农自觉弃烤上部顶叶,缓解烟叶供需结构性矛盾。
四、认真落实烟叶生产收购政策
1. 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政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75号),自2015年度起,放开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各品种、各等级烟叶收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中国烟草总公司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各县烟草公司每年与烟农签订烟叶种植合同时应当明确烟叶收购价格。具体等级收购价格按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执行。
2. 调整烟叶生产投入补贴。把生产主体作为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的主要对象,现金补贴按照不低于150元/担的标准执行,对B3F及以下等级烟叶不予补贴。
3. 继续落实优化结构和散烟分级补贴。下部不适用鲜烟处理补贴标准为23.5元/担(B3F以下等级烟叶控制在3%以内且合同履约率在95%以上、田间清除3片);散叶分级补贴维持50元/担不变。
4. 完善精益生产示范区补贴和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全市2015年安排精益生产示范面积7.2万亩,将技术推广项目全部集成在精益生产示范区,整合资金使用。重点在增施饼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提高上部烟叶可用性、品种科技园建设、个性化项目推广、GAP管理等技术推广上予以补贴,具体补贴项目及办法由市烟草部门确定。
5. 健全烟叶生产防灾救灾机制。按照市场运作、烟农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继续实行烟叶种植政策性保险,每亩保费5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8元、县区财政补贴8元、烟草补贴32元、烟农承担2元),每亩保额1000元,烟农承担的保费由各产区县从烟叶税中统一列支。继续实行重大灾损救助,市财政、烟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筹资建立烤烟生产风险资金,用于重大灾情救灾补损,以稳定烟农生产积极性。
五、切实加强烟叶生产工作保障
市里对产烟县的烟叶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及奖励办法继续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市烟草局从技改费中按市烤烟办1元/担、县烤烟办2元/担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和烟叶市场管理经费。
各产烟县要进一步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2015年烟叶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改、国土资源、林业和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烟草水源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申报;国土资源部门对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要给予积极支持;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叶市场管理,做好烟用物资服务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供电企业要在烟叶开烤前组织对供电设施开展全面检修,确保烘烤期间电力供应正常,对烘烤期间突发性断电,要立即组织抢修,尽力减少烟农损失,保障烟农利益;各级烟草部门要加大烟叶政策宣传,抓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完善烟叶生产收购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为烟农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