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4-01985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政办函〔2014〕86号 |
永政办函〔2014〕8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驻永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6月下旬,由市级领导带队组成7个暗访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区(含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并随机暗访抽查了40个乡镇、28个部门和76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事故预防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半年,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5%和57.69%,死亡人数比省安委会下达的进度控制指标少22人;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一)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是个别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如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蓝山县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煤矸石较为猖獗。宁远县清水桥镇125号加油站、鲤溪镇雷玄村23号加油站无证非法经营,且储油罐都存放在房屋地面;江永县存在大量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且超载十分严重。大部分县区境内还大量存在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粘土砖生产企业,相关部门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甚至还违法收取各种费用,怂使企业长期非法生产。二是部分中小企业对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意识不强、监管指令执行力较差,“治违”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双牌双红加油站10个灭火器过期失效;蓝山县兴华爆竹厂超量储存,改变工房用途;蓝山县石井采石场不执行监管指令,不对员工进行培训;江永县中源加油站、江华东田镇加油站在站内使用明火;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服饰厂、永和电子厂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等。
(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缺位。一是一些乡镇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认真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班子成员没有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采取措施,不积极提请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打击处理,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听之任之。有的乡镇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安监员流动性大,偏离安全监管工作重心,如江华河路口镇、东安紫溪市镇、零陵富家桥镇、双牌麻江乡等。二是一些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督促企业“治违”工作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双牌县对大坝渡口航渡监管不力,发航签单员在岗不履责,存在签单发航走过场、渡船超载、航舶驾驶员酒后驾船等问题,且连续多次被省市检查组督查督办;冷水滩区对辖区内响鼓亭、大塘、石龙皂、水口桥、永红等证照过期的煤矿监管不到位,这些煤矿在停产整改、技改期间仍在进行生产;蓝山县对非法开采矿点查处不力;双牌县对城区内三轮摩托车违规编号管理,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现象严重。
(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校车、消防、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内,事故隐患普遍存在。有的采石场 “一面墙”开采,火工产品管理混乱;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超一改”,经营单位超许可经营和储存;有的客运站场没有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有的渡口码头没有认真落实“六不发航”制度;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通道堵塞;有的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混乱,如蓝山鑫烁贸易有限公司、双牌南岭水泥采石场和大坝渡口、新田手套厂和金鑫毛织厂、江华东田加油站、江永中源加油站、回龙圩林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等在作业过程中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三、进行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
市政府决定将此次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向相关县区、部门进行交办,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关闭取缔。
(一)给予问责的单位和个人
1. 给予江华河路口镇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责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河路口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2. 给予东安县紫溪市镇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责成东安县人民政府对紫溪市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3. 给予冷水滩区煤炭局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责成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对冷水滩区煤炭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4. 给予双牌县地方海事局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责成双牌县人民政府对双牌县地方海事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5. 给予双牌县麻江乡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批评,责成双牌县人民政府对麻江乡党委书记、乡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6. 给予零陵区富家桥镇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批评,责成零陵区人民政府对富家桥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7. 给予蓝山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批评,责成蓝山县人民政府对蓝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8. 给予江永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批评,责成江永县人民政府对江永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二)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和依法查处的企业
1. 责成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蓝山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煤矸石矿点,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进行取缔。
2. 责成宁远县人民政府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加油站的关闭取缔力度,限期整改问题。
3. 责成江永县人民政府加大对学生用车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依法对江永实验小学湘M41348中巴车、桃川镇湘M41662校车超载以及中源加油站在站内使用明火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责成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辖区内企业消防火灾隐患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消防火灾隐患。
5. 责成双牌县人民政府依法对城区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对小太阳幼儿园湘M72322校车驾驶员蒋军波酒后驾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责令华兰烟花爆竹经营部、双红加油站停止经营,并进行查处;依法对南岭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场、大坝渡口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6. 责成蓝山县人民政府依法对火市办事处顺发加油站、凯旋加油站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依法对鑫烨贸易有限公司、兴华爆竹厂、石井石场、杏林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和新圩镇湘M63245校车严重超载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 责成道县人民政府依法对白芒铺小强超市等商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
8. 责成新田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新田手套厂、金鑫毛织厂无消防安全通道、无消防设施和金陵镇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9. 责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东田镇加油站在站内使用明火、油罐未埋地下、用禁止性器具加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 责成金洞管理区依法对金鑫液化气供应站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11. 责成回龙圩管理区加强对林场棚户区改造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 责成市煤炭办对响鼓亭、大塘、石龙皂、水口桥、永红等五家煤矿依法实行停产整顿,并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3. 责成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对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华服饰厂、永和电子厂消防通道堵塞、设施不全等问题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自觉履行好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强化县区、乡镇“打非治违”责任,加强巡查监控,认真查漏补缺。强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对排查发现重大疑难问题,县区、乡镇要立即组织专门的队伍进行集中整治,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反三违”主题活动,严查重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各级“打非治违”驻点督导组要深入基层和一线,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三)强力推进隐患整改“攻坚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及时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事故预防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落实隐患排查、交办、责任、时限、复查、销号的闭环式工作机制,及时整改到位。对上级督查交办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难点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下决心加以解决。
(四)严肃问责情况的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指令和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对这次督查中需要问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要求迅速处理到位,并将问责、查处及隐患整改等落实情况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电话:8361278)。
附件:被“黄牌警告”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附件
被“黄牌警告”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序号 |
单位 |
发现的问题 |
1 |
江华河路口镇 |
1、党委政府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没有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党委政府领导没有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没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责任。 |
2 |
东安紫溪市镇 |
1、党委政府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党委和政府没有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2、没有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党委政府领导没有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采日常安全监管流于形式,致使矿山企业开采影响湘桂铁路隧道安全。 |
3 |
双牌地方海事局 |
1、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2、大坝渡口渡船发航签单员在岗不履责,虚假签单发航。 3、大坝渡口长期存在超载渡运行为,船员酒后驾驶渡船。 4、大坝渡口安全隐患在一年之内三次被省市检查组督查交办,对上级交办的事项不落实。 |
4 |
冷水滩煤炭局 |
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辖区内多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借停产整顿、技改名义非法违法进行生产。多数煤矿人员定位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下井人员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