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3-01300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五小水利”工程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政办函〔2013〕128号 |
永政办函〔2013〕12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五小水利”工程三年建设计划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五小水利”工程三年建设计划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永州市“五小水利”工程三年建设计划方案(2013-2015年)
为加大全市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小水窖、小水池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灌溉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村推进的原则,以行政村或农民用水户协会为建设主体,以建管机制改革为保障,以节水增收为目标,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水源工程蓄水能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大限度解决用水困难问题,形成与建设节水型社会和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13-2015年度期间,全市计划投资12亿元,新建、改扩建“五小水利”工程28410处,新增蓄引提水能力6500万立方米,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0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干旱死角地区现状得到根本改观,水利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优化。
三、建设内容
以山塘清淤加固、小型灌区渠道清淤防渗、小河坝加固改造、小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着力解决“五小水利”工程基础设施薄弱,工程老化,灌溉效益低等问题。
1. 小塘坝工程。塘坝共清淤扩容加固22000口(清淤水面在2亩以上),其中2013年10000口,2014年6000口,2015年6000口。
2. 小渠道工程。共清淤防渗7700km,其中2013年2900km,2014年2400km,2015年2400km。
3. 小泵站工程。对800处小型水轮泵站及电排站进行维修改造,其中2013年300处,2014年260处,2015年240处。
4. 小水窖、小水池工程。共新建小水窖、小水池2600口,其中2013年1000口,2014年800口,2015年800口。
四、资金投入
1. 资金筹措。全市2013-2015年“五小水利”工程计划总投资12亿元,由财政安排部分资金,整合其他部门涉水资金,发动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
2. 补助标准。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3. 补助方式。财政按照“先建设、后补助,多建设、多补助”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民用水户协会、村集体等开展的“五小水利”项目进行定额补助。
五、工作措施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县区水利建设指挥部负责“五小水利”工程组织领导、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和跟踪问效。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五小水利”工程台帐,并根据工程现状和群众意愿分年度落实工程计划、资金和任务。
2. 科学规划,简化程序。各县区要认真制定“五小水利”工程规划,报县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要统筹安排,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优先纳入县区“五小水利”工程规划,优先实施;对特别干旱地区,实行整村推进。
3. 严格管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抓好项目建设,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办点示范,以点带面,整村推进,带动周边地区水利建设开展。要全面推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建立起适合“五小水利”工程特点、政府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机制。要落实“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主体,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对管理维护责任不落实的,财政资金不予支持。
4. 及时验收,加强管护。工程项目完成后,各县区水利、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乡镇村进行验收,并做好项目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市政府将适时对“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水利建设“芙蓉杯”“潇湘杯”竞赛挂钩,与下一年度“五小水利”工程资金安排挂钩。要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农民及各方面投资小农水建管的积极性,确保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对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且运转正常的小型灌区,要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