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3-00720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促消费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3-01011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13〕18号 |
YZCR-2013-01011
永政办发〔2013〕1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促消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全市促消费工作方案
为有效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科学、健康、可持续的消费观为宗旨,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着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升级,激活消费潜力,扩大全社会消费需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支撑。
工作目标: 2013年全市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亿元,同比增长16%。
二、工作重点
(一)积极培育消费亮点。
1. 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促进家电消费。加大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享受节能补贴的商品种类和标示、补贴额度和补贴领取程序,让城乡居民了解和参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促进家电消费。(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 鼓励采购本地产品。认真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使用消费本地产品的意见》(永政办发〔2012〕61号),鼓励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和个人采购本地产品。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 增加住房有效供给,鼓励住房消费。一是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引导房地产企业大力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和销售。二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抓好入住服务和项目谋划,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三是根据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合理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建设、消费的支持力度。(市房产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 积极开展促销活动,扩大假日消费。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节假日民众购买欲望强的商机,以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和特色主题活动为载体,开展商品让利促销。围绕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网购消费、品牌消费和安全消费,重点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促销活动,扩大节假日消费。(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 完善旅游促进措施,推动旅游消费。完善淡旺季旅游价格调整机制,丰富旅游产品。开展与周边区域旅游合作,加强宣传促销和客源组织,积极开辟旅游线路,吸引高端入境游客。(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 办好大型展会,拉动消费。办好汽车展销会、全市第三届农产品博览会等活动,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 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城镇化综合效应,加快村民变居民的进程,释放内需巨大潜力。(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办、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增加就业促消费。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增加收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消费信心。(市商务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完善消费设施。
1. 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精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政府扶持社区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建设。(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 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着力提高直营店比重,加快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为农民提供多样化信息服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3. 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家政网络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扩大家政服务消费,在已建成服务中心平台的基础上,利用省财政资金支持新建1家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加大家政培训工作力度,逐年增加培训名额。逐步建立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积极实施农产品流通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销售终端网络。2013年重点扶持大型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连锁店建设,提升鲜活农产品冷链、分拣加工、配送、销售现代化水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注重创新消费方式。
1. 鼓励发展消费信贷,促进刷卡消费。加大商业信贷力度,鼓励银行开展大件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业务。进一步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提升银行卡行业服务水平。(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永州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网络消费。充分发挥大型骨干流通企业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作用,开展农产品、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网上批发交易。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建设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宽本地产品销售渠道。举办多种形式的产需对接、专题推介、品牌展销等产需衔接活动,扩大本地产品销售。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联络服务作用,积极为企业搭桥牵线,拓展市场。(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永州市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农办、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永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布各类促进消费工作内容,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扩大影响力和成效。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三)强化监管、规范服务。引导各类工商企业特别是商贸流通企业以促销活动为契机,更新经营思路,创新服务方式,增强顾客认知,加大促销力度,将大量潜在需求变为现实的消费需求;要强化市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好促销商品质量关,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努力营造拒售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商品质量、保证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奖罚。对促进消费工作做得好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