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3-01746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人工影响天气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增雨、防雹消雹的有效手段,在缓解旱情、森林防火、烤烟消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今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人工增雨森林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统计,今年 1月至3月上旬全市降雨量较常年平均偏少6成。近期天气晴好,温高物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清明节将至,清明扫墓等野外用火激增,各地要紧急行动起来,及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预防和避免森林火灾发生。
二、积极做好烤烟生长期的人工消雹工作。烤烟种植事关财源建设和农民增收。各烤烟种植县要及早组织气象、烟草等部门落实人工消雹措施,制订烤烟人工消雹方案,通过实施人工消雹避免冰雹灾害的发生。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全市烤烟生产计划。
三、抓紧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和人员队伍。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要抓紧落实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必须的弹药购置和作业等经费,组织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年检、年审和作业人员的聘请、培训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气象部门要严格执行空域请示制度,林业、烟草、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公安部门要做好作业乡镇的安全维稳,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作业公告,人武部要做好作业人员及作业装备的培训和管理,安监部门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作业。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