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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出台首部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2019-06-26 08:31
  • 来源: 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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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罗金勇)6月2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公布《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明确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县首部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该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分总则、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功能区划、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生活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部分。

江华是全国最大的瑶族自治县,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把“生态立县”战略放在县域经济发展的首位。近年来,为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神州瑶都建设,该县充分发挥国家授予民族自治地方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补充和变通的权力,于2015年启动了《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规定,站在科学、民主立法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听证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立法质量,条例于2019年2月25日经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于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条例的实施,对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江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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