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人〔2023〕1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敏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志军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曙光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宋志雄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刘大兵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张宏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磊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南宁)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蒋跃军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徐宁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航航同志挂职任市信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免去廖江宏同志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显庭同志的永州日报社社长、总编辑职务;
廖劲松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高武同志的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魏远明同志任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立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承接产业转移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单春兰同志任市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卢朝军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欧阳国春同志的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唐圣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南宁)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冬平同志任市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芳同志的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欧阳景同志任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的任职请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果报市委备案。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