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讯(通讯员 田海忠)“证据链不完整、文书手续不完善……请对照意见书尽快做出补充完善。”近日,江永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一乡镇纪委移送审理一起村党支部书记违纪案件时,开出了一张“案件质量意见书”,要求按意见进行整改。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今年以来,江永县纪委监委推行案件审理“一案一书”工作模式,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等方面,梳理出影响案件质量的易发、多发问题,形成制式的“案件质量意见书”,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进行补充完善,倒逼办案能力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同时,该县以片区协作办案为抓手,在全县3个协作办案片区成立案件协审工作小组,设立案件预审员,探索按照“案件预审员—案件协审小组—案件审理室—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的审理流程开展“四级联审”,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理案件52件,发出“案件质量意见书”52份,提出意见建议187条,为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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