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万生)近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涉案当事人李某生目前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月12日11时许,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大圩镇水子村村民李某生在去年冬天在本村山场猎捕野生动物,猎物存放在大圩镇烟草站安置小区新住所,随时准备出售,请森林公安机关予以查处。县森林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查处。经查证:李某生在禁猎区、禁猎期,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份三次到大圩镇农贸市场,以3元、4元、5元三种价格购买狩猎用铁夹后,放置到本村的水子凹山场,捕获几十只白腹鼠,除食用一部分外剩余18只,捕获1只中华竹鼠和1只鼬獾,另用绳索下套捕猎1只山鸡(又名野鸡)、2只斑鸠和1只鸟类(待鉴定),并将捕猎的部分野生动物制成腊味,贮存在大圩镇新住所的冰箱里,准备出售获利。森林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共查获猎夹31个、野动物死体2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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