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乐玲铭 李炜) 近日,蓝山县纪委印发了《关于2018年3月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对督查中存在上班迟到、上班脱岗、不请假旷工、上班期间从事休闲娱乐活动等问题的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日进行整改,对20名违纪公职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进行书面检讨。
该县纪委驰而不息纠“四风”,今年以来先后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督查和电话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县所有乡镇、县直单位,特别是服务窗口工作纪律情况、工作作风情况等与八项规定相违背的行为进行了5次督查,印发了4次通报,立案审查2起3人,诫勉谈话57人次,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确保全县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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