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艳 杨海燕)近日,宁远县不良贷款清收办联合宁远县法院、街道办等单位,派出执法人员,不远千里,奔赴四川等省,依法冻结赖债户裴某在成都某行帐户,通知其等候司法处理。
裴某于2004年-2008年间6次在宁远农商行(原农村信用社)贷款,总共金额67500元。6笔贷款到期后,裴某均未归还,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促还款,但其以各种理由赖账不还。宁远县农商行于2017年10月在宁远县法院起诉裴某,要求其偿还所欠本金和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11月初,宁远县法院立案办案人员查出裴某在四川成都某行存款63000余元。为了防止裴某转移存款,回收不良贷款,宁远县清收办、法院、街道办等单位迅速出击,于11月8日派遣工作人员前往成都,11月9日早上与银行交接完手续,冻结了裴某银行帐户。
重拳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确保国家、企业、个人财产不受损失,营造“绿色”的金融环境是该县重要的经济工作措施,在实施司法保护的同时,也需要公民的积极支持,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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