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4/2020-00547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人文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政发〔2019〕10号 |
政策解读>>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解读《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永政发〔2019〕10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确定的永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计20人),现予公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