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4/2019-00509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行政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9-00006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永政发〔2019〕7号 |
政策解读>>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解读《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YZCR-2019-00006
永政发〔2019〕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16号)精神,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相应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9项,新增3项,承接省级部门下放31项。
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管理区、经开区)要抓紧时间做好取消、新增和承接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权力清单目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对新增、省政府下放的事项,要及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填报实施清单,按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按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取消的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同时加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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