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6-01661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设施服务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6-00008 | 信息时效性: | 废止 | 文号 : | 永政函〔2016〕36号 |
YZCR-2016-00008
永政函〔2016〕3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批复〈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请示》(永城法〔2015〕79号)及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文本和图纸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州市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15-2020年)》。该发展规划作为指导城镇燃气建设和规范城镇燃气管理的行业指导性文件,应与各级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并按发展规划的具体规划要求实施。
二、市燃气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此规划编制本辖区《燃气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要明确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科学安排燃气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燃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 ,积极支持燃气行业发展,为“气化永州”作出应有贡献。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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