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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2015-01575 发文日期: 2015-08-17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安全监管
统一登记号: YZCR-2015-00020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永政发〔2015〕1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 2015-08-31 16:52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YZCR-2015-00020

永政发〔2015〕1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打造进出口贸易和现代农业品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食〔2014〕2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湘政办发〔2014〕114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永州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企业主体和市场引导原则,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全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结构和市场开拓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提升全市现代农业的地位和影响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创建目标

(一)建设目标。按照“一县区一品一特色”原则,推进特色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力争到2016年,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区8个以上,国家级示范区4个以上。打造全市“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有效、产业配套完整”的食品农产品出口品牌,力争2016年获批“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

(二)运行目标。示范市建成后,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不出现严重的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出现因出口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索赔情况;不出现因产品质量在公共平台引起的舆论风波。二是政府及企业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出口批次产品报检出境效率显著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引领示范作用显著增强。三是示范市建成运行两年后,出口食品农产品规模企业超过30家,食品农产品年出口额达到5亿美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依照国际、国家标准实施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的国际、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制定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推进食品农产品企业质量安全认证工作。

(二)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示范区按照标准与规范实施农业生产,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制定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对示范区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出台农业投入品管理文件,监管部门定期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各县区定期开展农资联合打假行动,查处违法经营农业投入品行为。

(三)建立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以风险分析理论与方法为指导,构建示范区风险监控网络和风险信息管理模块为基础的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构建全市范围内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网点,制定实施年度监控计划,适时发布预警通报,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和调整风险管理措施。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根据示范区产品实际,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记录和标识等,实现对产品的有效追溯;以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各环节,逐步形成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

(五)建立预警通报与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示范区预警通报机制和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风险信息进行研判、处置,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实施控制方案和措施,明确监控项目和监控产品、地点、时间、抽样数量与实施部门,按照分工对病虫害、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采取控制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六)建立宣传培训、诚信管理体系。营造示范区懂法律、讲诚信的氛围,建立先进科技推广和人力资源提升的体系;建立种养殖、生产加工技术、病虫害防治、化学投入品等培训机制;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

(七)建立应用与成效体系。通过示范区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域内其他优质食品农产品出口管理水平,带动示范区食品农产品出口规模,创建出口品牌;推广示范区成功经验,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创建自有出口品牌及特色品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粮食局,负责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示范区建设。

(二)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推进机制,形成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1. 市商务和粮食部门。负责出口食品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组织食品农产品企业参加境外相关展会及经贸活动,及时搜集通报主要贸易国农产品贸易和壁垒信息,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支持示范区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支持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国际认证及境外宣传推广等,提高食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会同长沙海关驻永州办事处、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缩短全市食品农产品出口验放通关时间。

2.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负责会同市农业部门、商务和粮食部门研究制定申报示范区具体方案。对示范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依法加强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监管;收集、整理与全市出口食品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进口国家(地区)最新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信息,通报全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具体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及省政府制定的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通关效率的各项措施。

3. 市经信部门。负责指导示范区食品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区中小食品农产品企业发展的问题。

4. 市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示范区建设扶持政策,将具有发展潜力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协调解决制约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

5. 市农业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对示范区建设重点县区进行指导扶持;利用国家惠农政策,支持示范区发展产业化经营,扶持示范区推进标准化生产。

6. 市卫计部门。负责对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7. 市财政部门。负责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引导中央、省级与示范区建设有关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估。

8. 市质监部门。负责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申报力度,对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特色农产品优先申报;依法加强对示范区推进过程中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做好生产企业的工作、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等工作。

9.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示范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10. 市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动物农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可追溯管理规定。

11. 市工商部门。负责对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企业注册服务;协助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配合做好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及时上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

12. 长沙海关驻永州办事处。负责为示范区食品农产品出口提供便捷化通关服务。

(三)实行目标管理。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县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统筹安排政策性资金,加大对出口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业集群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筹措国家和省相关项目扶持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国家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加快平台建设。在口岸通关平台建设上,按照“北有内陆港,南有验放场”的布局,加快永州铁路口岸(叠加内陆无水港功能)和公路口岸(叠加湖南出口农产品集中验放场功能)项目建设,公路口岸2015年封关运行,湘南进出口食品(农副产品)检测中心2016年投入使用,铁路口岸争取2017年封关运行。长沙海关驻永州办事处、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州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职责职能,促进永州出口食品农产品贸易稳步发展。

(六)加大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宣传报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加大示范区食品农产品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全市农产品良好国际形象。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培训,为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各县区拟申报创建特色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录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



附件

各县区拟申报创建特色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录

县   区

特色农产品申报名单

冷水滩区

果蔬罐头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零 陵 区

养殖业活大猪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祁 阳 县

大米、茶油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道    县

果蔬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江 永 县

特色农产品(香芋、香姜、香柚、夏橙)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江华瑶族自治县

果蔬、蘑菇、雪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蓝 山 县

茶叶、蔬菜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双 牌 县

茶叶、中药材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新 田 县

富硒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东 安 县

白果、舜皇土猪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宁 远 县

太平小籽花生农特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葛根淮山休闲食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回龙圩管理区

柑桔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金洞管理区

中药材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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