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4-01478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政务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4-00018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 |
YZCR-2014-00018
永州市人民政府令
〔2014〕第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2011年至2013年暂未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处理结果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向曙光
2014年10月8日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本级2011年至2013年暂未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处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促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运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市本级2011年至2013年暂未公布的148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审核和论证,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31项,取消11项,将6项调整合并为3项,下放79项,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24项。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本级政府所具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到位。
本决定与2014年9月3日公布的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号同时适用。
附件:1. 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31项)
3. 市本级调整合并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调整合并为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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