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3-01319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政务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3-00021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2号 |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合并8项为4项,下放县级审批20项,保留95项。
各县区(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附件:1. 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9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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