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数据 > 数据要闻
分享到:
我市1.4万名改制企业人员实行社会管理
  • 2018-11-09 09:15
  • 来源: 永州日报
  • 发布机构:
  • 【字体:   

永州日报讯(记者 张华兵 通讯员 蒋盛龙)近日,市政府与12个县区(经开区)签订协议,正式将59家已改制的原市属国有企业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属地管理。14311名原企业职工的户籍、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事项整体转入所在地社区,其中2035名党员组织关系随之转入。原企业生活区综治维稳、环卫绿化等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与当地居民区实行同等政策。

为切实做好改制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我市先后出台了《永州市市直国有改制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办法》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和党员移交地方管理的实施办法》。8月21日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后,市国企改革办、市国资委逐一摸清2002年以来的改制企业家底,规范整理资料,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社会职能到位、档案资料到位、组织关系到位、公用设施到位的移交目标。移交后,原改制企业职工与当地居民接受同等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