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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 2018-12-1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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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无(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号)第五条、确保老工伤人员各项待遇: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等级或者达护理等级的;工亡职工近亲属符合供养抚恤条件的,已参保单位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长期工伤(亡)待遇。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二楼社保大厅工伤保险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38661 监督电话 0746-832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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