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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 2019-02-15 09:20
  • 来源: 企业科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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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国资委2019年

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20号)精神,本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2019年的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增长,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表格及有关规定,如实的编制反映本部门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项目。

三、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市国资委为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产权管理科、国有资产经营科、政工科、规划发展和改革改制科、维稳科、资本合作科、市管干部管理科、企业党建科等9个职能科室及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医药产业发展中心。人员编制共3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人。现实有人数31人,临时人员1人。车辆编制为1台,实有车辆1台。

22018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组织收入477.55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321.55万元,专项经费132万元,非税收入成本24万元。部门支配收入477.55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1968.08万元,调增预算收入1490.53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委机关人员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奖励、人员工资调标,调增了用于全市央企对接会议支出,调增了市管干部工资及经费(市管干部工资及经费因年初预算时列入财政大预算中,没有列入我委预算,但收入支出决算在我委合并列入),以上综合调增所致。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1、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345.55万元,明细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278.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2.02万元(包括调整工资9.68万元),统一津补贴54.28万元(包括女职工卫生费0.09万元),绩效工资27万元,13个月奖励工资13.89万元,2017年绩效奖励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6万元,人员伙食补贴13.68万元。

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68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24.36万元,其他支出0.52万元。

 ③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缴费支出24万元。

2、2018年部门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安排项目支出132万元。

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专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监事会、信访维稳、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央企对接、国有产权交易、医药产业发展等专项经费132万元。主要依据是永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体方案,永州市央企对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中共永州市委9月5日常委会议纪要》2012第十三期、2017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十五次、二十五次、二十六次;全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用于全市国企改革、信访维稳、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监事会工作、国有产权交易、医药发展管理、央企对接、市管干部工资待遇等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监管企业信访维稳考核风险金。通过项目支出安排,确保全市国企改革顺利完成,央企对接成功,市管干部待遇落实,抓好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国企改革后下岗职工稳定、市管干部队伍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其中办公费15万元(其中基层党建经费1万元、机关党支部经费2万元、市管干部经费1万元,国企改革信访维稳4万元、央企对接4万元,国有产权交易、市管干部经费支出等3万元),印刷费11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万元、机关党支部经费1万元、、央企对接支出4万元,监事会、市管干部、产权交易等支出4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差旅费34万元(其中党建经费3万元、机关党支部经费2万元、市管干部0.5万元,央企对接10万元、国企改革、信访维稳13万元、监事会、产权交易、医药管理等5万元),维稳劳务费2万元,电费3万元,律师咨询服务费2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党建经费5万元、市管干部1万元,央企对接4万元,国企改革及监事会等4.5万元),培训费12.5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市管干部经费1万元,央企对接经费1万元,产权交易支出经费3万元,国企改革及监事会等经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党建经费1万元,央企对接经费3万元、国企改革经费等2万元),其他交通费8.5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央企对接经费1万元,国企改革信访维稳、产权交易及监事会经费等5.5万元),网站建设及基层党建等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其中机关支党支部经费1万元);其他支出9.5万元(党建扶贫经费6万元,国企改革、信访维稳及监事会经费等3.5万元)。

3、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与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支出196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87万元,主要用于:1)、委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9.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70.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2018年津补贴、工资调标、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奖励增加所致;2)市属改制企业市管干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1418.14万元,因市管干部工资及经费年初预算在大财政预算中,没单列我委预算,属于调增我委总预算支出,占总支出数的72%;3)机关一般公用运行经费总支出194.1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1.7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维稳支出和央企对接支出。具体支出项目为: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经费支出54.43万元,用于市管干部、央企对接、国企改革、信访维稳、国企党建、监事会等专项支出而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电费、车辆运行费、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党建经费等支出132万元、央企对接专项会议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4)项目支出6.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购买办公桌椅和电脑设备支出,占总支出数的0.32%。

2018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金额为16万元,其中:接待费10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6万元,出国出境费用为0万元;2018年度决算支出“三公”经费3.65万元(接待费1.35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2.3万元,出国出境费用为0),比年初预算数16万元减少12.35万元,下降77%。

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为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购买办公桌椅和电脑设备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0万元减少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办公设备采购报批手续延迟,暂未采购。

4、其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经市财政批复后,按公开的有关要求,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分类、分级,及时在我委的网站上进行了公布预算,也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布。

四、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组织收入2255.03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2181.03万元,专项经费62万元,非税收入成本12万元。部门支配收入2255.03万元。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193.03万元,明细如下:

①、工资福利支出2117.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1.8万元(包括市管干部人员工资及补贴1800万元),统一津补贴59.21万元(包括女职工卫生费0.11万元),绩效工资24万元,13个月奖励工资15.08万元,2018年绩效奖励68.2万元,市级文明单位奖励工资18万元,人员伙食补贴11.16万元。

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48万元,其中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3.68万元,电费3.08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工会经费4.1万元,人员其他交通费23.58万元。

 ③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铺底支出30.1万元。

2、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安排项目支出62万元。

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专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信访维稳、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央企对接、国有产权交易、医药产业发展等专项经费62万元。主要依据是永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体方案,永州市央企对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中共永州市委9月5日常委会议纪要》2012第十三期、2017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十五次、二十五次、二十六次;全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用于全市国企改革、信访维稳、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国有产权交易、医药发展管理、央企对接、市管干部工资待遇等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预算安排、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通过项目支出安排,确保国资监管理顺,全市国企改革顺利完成,央企对接成功,市管干部待遇落实,抓好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国企改革后下岗职工稳定、市管干部队伍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其中办公费8万元(其中基层党建经费1万元、机关党支部经费2万元、国资监管经费1万元,国企改革信访维稳经费1万元、央企对接经费1万元,国有产权交易、市管干部经费支出等2万元),印刷费6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万元、央企对接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差旅费9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万元、机关党支部经费1万元、央企对接经费2万元、国企改革、信访维稳2万元、产权交易、医药产业发展等经费2万元),律师咨询服务费2万元,会议费8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央企对接经费3万元,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经费等3万元),培训费8万元(党建经费2万元,国资监管经费1万元,央企对接经费1万元,产权交易支出1万元,国企改革及信访维稳、市管干部等经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党建经费0.5万元,央企对接经费1.5万元、国企改革、国资监管经费等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购买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其他支出(扶贫支出经费)6万元。

3、2019年预算收支平衡。

五、本部门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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