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永州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永政发〔2025〕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关键领域,先进制造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能,关系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亲临湖南考察,为湖南描绘了“三高四新”的美好蓝图,勉励我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先进制造业作为制造业产业链中的高端环节,永州作为经济后发地区,如何以先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塑造发展新优势,驱动增长新引擎,事关永州发展核心要义。在当前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背景下,我市处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窗口机遇期,出台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对我市打造区域先进制造业高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文件起草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实施意见(湘发〔2024〕4号)》等国家、省政策精神,结合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文件。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若干意见》(湘发〔2024〕4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经深入调查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28日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15个市直相关单位和零陵区、冷水滩区等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意见后形成了《若干措施(修改稿)》。2024年12月3日再次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意见,2024年12月9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2025年1月21日,市政府63次常务会原则通过,会后根据常务会要求,补充了目标任务,并充分征求了重点企业意见,最终制定了《若干措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是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我市财政资金规模,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可操作的举措,共包括10条措施和执行实施时间等内容。
一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动食品加工、智能家居(家电)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数字产业等新兴产业。
三是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抢抓政策机遇,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领域,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更新设备投资达到100万元以上(含)的,对项目一年期(含)以上设备购置贷款,由受益财政按贷款本金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1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多贴息2个项目。
四是支持企业数智改造。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行业智能制造升级。
五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持续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
六是支持企业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推进工业碳减排,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低碳协同示范和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
七是支持企业品牌提升。推动企业建立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和品牌培育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持续培育制造业质量标杆企业。
八是支持企业融通发展。落实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全力培育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九是加大政策要素保障。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引导银行机构聚焦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力争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十是支持开展表扬激励。对扩能升级效果明显的重点存量工业企业,优先推荐为“湖南省民营企业100强”“新湖南贡献奖”“全国优秀企业家”“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等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最后一段规定了执行的起始时间和实施期限。
《若干措施》有效结合永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实际,加强了财政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引导作用,以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快技术改造、推动融通发展为着力点,“多维度”“全链条”推动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