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市有持证残疾人15.41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9.05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加速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等多形式就业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77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现就业,就业率为41.66%,仍然有5.28万人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岗位和就业服务供给不足。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国办发〔2022〕6号),部署促进残疾人就业十大行动。2022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55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文件下达后,市政府领导就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的批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残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了《永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向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实施方案于2023年6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文件任务目标
以我市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通过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等多种方式综合施策,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3至2025年实现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450人。
三、文件主要措施
本实施方案从十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二是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四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六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八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十是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四、文件实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四是加强信息建设;五是加强监督落实。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将持续跟进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做好总结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