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今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文件,明确今年将参照往年模式,继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省政府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4月,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产业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双创”、投资管理等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湘发改办〔2021〕302号)文件,明确将于2021年9-10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县市区(每个市州推荐不少于2个县市区)营商环境开展评价和排名,评出排名前10的县市区作为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候选名单,对市州只评价,不激励,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具体评价体系继续沿用去年的模式,设置惠企政策落实、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政府采购、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20个一级指标。5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1〕18号),明确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提出了七大攻坚任务,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等一系列部署,确保今年我市在2021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好成绩,我局结合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攻坚行动内容,起草了《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2021年度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含三大块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改革,进一步打通堵点、解决痛点、消除难点,并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实现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和永州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惠企政策、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市场监管等20个重要方面,对标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永州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104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在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形成由分管市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推动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提升的“1+1+N”的工作机制。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永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拿出时间表。四是实行公开承诺。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指标排名后5名的市直牵头单位,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该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指标排名后3位的市直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六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做好典型推介,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永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