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的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5号)
二、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5号),市教育局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16年12月制定了《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初稿),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本办法涉及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7个部门,我局下发《关于〈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征求意见的函》,征求他们的意见,通过衔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送审稿)》。
三、该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永州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7-2020年) (送审稿)》。
四、文件主要内容
1、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主要从构建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全过程质量监控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育人模式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6个方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2、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主要从维护教育机会公平、完善学前教育保教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速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改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等8个方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3、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主要从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步伐、建立健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导向激励机制等3个方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4、在管理机制改革方面,主要从理顺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教育多元评价机制、构建现代学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教办学、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机制等5个方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五、对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1、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均书面反馈无修改意见。
2、对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全部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