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永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服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关 永州市科技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无(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永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一)面向公众从事《科普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所从事的业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科普教育、宣传和示范作用。其科普工作应具有示范功能,并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二)具有固定的科普展览场地,并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宣传展示内容。配备了满足科普活动需要的音像、演示、实践设备和器材、模型等。 (三)一般情况下应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博物馆类基地(含博物馆、科技馆、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公园等)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类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科技类实验室等研究基地要根据公众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100天。各类基地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100天(含法定节假日)。 (四)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 (五)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 (六)重视科普工作,有长远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永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答复说明。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13楼1310室永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科技合作科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7920 监督电话 0746-821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