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颁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到2016年,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将达90%以上
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蒋雷波)为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永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至2016年)实施方案》,提出到2016年,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方案》明确了提高普及水平,加强条件保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3大主要任务;提出了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五大工作措施。《方案》要求加大财政性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以及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逐年递增。2015、2016年分别达到每年5000元、6000元,并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担比例由同级财政保障。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生教育经费按不低于当地同层次普通学生实际培养成本的3倍标准,由举办者或同级财政保障。《方案》还要求,从2015年开始,市、县区残联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安排不低于3%的资金,用于扶残助学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市、县民政部门要从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支持特殊教育各类专项工程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