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预防减少涉酒醉驾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措施
(一)在全市范围实行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昼夜连查、异地用警等勤务方式,全天候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从严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饮酒驾驶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按规定抄告纪委监察部门。
(四)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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