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环保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上报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7〕102号)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湖南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审核上报
权限划分 省环保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总量科、污染防治科、自然保护科、监测科、监察支队、环评科、办公室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有数量限制,按省财政厅环保厅确定的数量进行分配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216号广电大厦13楼1313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23996 监督电话 0746-832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