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21﹞10号)精神,永州市司法局组织县区和市直各执法部门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后制作了市本级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现将永州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永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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