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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河北石家庄、邢台市入永人员管理的通告
  • 2021-01-09 09:57
  • 来源: 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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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连续确诊多起新冠肺炎病例,石家庄市藁城区全域已被列为高风险地区。鉴于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请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石家庄市和邢台市返永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二、2020年12月15日以来石家庄市藁城区返永人员以及与石家庄市藁城区有过接触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当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主动配合接受排查、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石家庄市非藁城区和邢台市入永人员应持入永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自觉接受居家健康观察7天,如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前提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尽量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同时关注近段时间国内外疫情动态情况,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发现有近期石家庄和邢台市旅居史人员,应积极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告。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咳痰、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

五、如果有在获知本通告后不主动申报或者在政府部门排查过程中故意回避、逃避或者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的,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中共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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