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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
  • 2020-12-27 21:10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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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前期本地污染物积累、外源性输入和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等共同影响,截至今日(1227日)上午9时,永州市已连续18小时AQI指数接近200,并于上午10时转为重度污染。根据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州市气象局预测,今天(27日)重度污染;同时受均压场影响,我市多云为主,大气扩散条件持续静稳,预计未来24小时永州市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将持续重度污染。

根据《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规定,目前已达到启动黄色预警条件,经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122716时起发布永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级响应。具体响应措施为: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均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以上。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有计划地实施黄色预警期间的停产限产措施,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停产的行业,在重污染频发的秋冬季期间,可提前调整生产计划,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预警期间企业能够及时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

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散装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中心城区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露天烧烤,按照各地政府公告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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