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永州市人民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永审改发〔2018〕5号
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相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本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四办”工作要求。“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即结。“网上办”,落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8〕14号)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网上可办比例和在线办理深度。“就近办”,通过赋予直报权限、委托下级受理、授权代跑帮办、自助终端办理等延伸服务方式,实现市级事项在县级及以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一次办”,一般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复杂事项一经申请,审批服务部门主动跟进,一次告知、一站服务、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编制公布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四办”事项要求,在一个月内逐项编制并公布“四办”实施清单,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投诉等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和便民原则最大程度优化工作流程,公布简洁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指南。
三、实行“四办”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四办”事项清单公布后,应根据法律法规修订、部门职能调整变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事项办理客观条件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清单事项及“四办”类别的调整,由相关事项实施单位提出,经“四办”事项清单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调整。
四、强化实施“四办”事项清单工作责任。“四办”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是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公开承诺,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严格施行。本次公布的市本级“四办”清单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办”要求抓紧办理,确保 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要建立“四办”事项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进行问责追责。要畅通人民群众监督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意见建议并作出改进,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永州市人民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2018年版)
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