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提升执行力十条规定(试行)
为切实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打造高效政府”为主题的“执行力提升年”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要求,针对当前市政府工作部门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以下10条规定。
一、严明政令规矩。各部门要把讲政治守规矩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对于市委、市政府决策的事项,各种会议议定的事项,领导同志批办交办的事项,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顶着不办、拖着不办,也不得口头上答应办而实际上不办,更不得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当“两面人”。对该办不办的事项一律作事故处理,严厉问责。
二、严肃会议纪律。凡涉及到部门业务工作的会议,能整合的必须整合,能压缩的坚决压缩,今年市政府和各部门会议总量要减少30%以上。所有会议必须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的,简化会议形式,简化会议程序,原则上每个会议只安排一名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所有会议在会前必须拿出落实会议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开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所涉及到的议题,会前必须形成协调一致的意见,否则不予上会;市长碰头会只研究重大工作和重大问题,不讨论日常工作。
三、严治空文旅行。凡属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照抄照转,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实际,解决重点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市政府相关会议对各部门拟出台文件的审议讨论,集中研究文件重点内容,一律不听取文件起草过程和出台意义的汇报。对部门提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所有规范性文件今年必须减少30%以上。
四、严防签批划圈。凡涉及到具体工作和具体问题,需要作出具体决策的批文、批件,必须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原则,每个签批环节和人员必须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一律不得简单地签批,更不能划圈了事。严格文件、批件分级审签制度,不得随意增加审签环节、扩大审签范围,更不得搞层层圈阅。加快公文办理速度,市政府所有公文、会议纪要的办结时间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相关制度落实。
五、严查推诿扯皮。各部门、各单位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逐项分解,逐项实施,逐项落实。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必须明确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必须履行好统筹职责,主动对接协办部门;协办部门必须履行好配合职责,主动按要求完成任务。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工作,属同一名副市长分管的,由分管副市长或商常务副市长协调解决;属两名或多名副市长分管的,由常务副市长分类别、分批次进行研究;常务副市长决定不了的,报市长决策确定。对部门提请的解决事项,联系的副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理意见。
六、严管办事拖拉。各部门要强化精细管理意识,对每项工作任务,都要细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作出明确的完成时限要求,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制定详细工作流程图,严格按流程图和时间表推进。没有特殊原因,所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七、严把审批流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归口管理,完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的操作机制。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加快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彻底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部门之间多头跑”“今天明天重复跑”问题。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大力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今年所有行政许可和审批时限要在法定时限或原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缩短30%以上。
八、严禁傲慢服务。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各个政府服务部门,对所有服务对象特别是针对老百姓的办事服务,必须坚持平等、耐心、细致、热情的服务态度,决不允许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也不允许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的现象。凡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性的服务平台,因服务态度傲慢、恶劣被直接服务对象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
九、严惩索拿卡要。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关工作人员出现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接受宴请或收受钱物、在工作中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或暗示给予好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财物等行为,特别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一律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相应追责。
十、严控考核评比。未经市政府审批,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设置单项考核评比项目,不得以考核评比代替工作手段,更没有权利擅自对考核评比结果作出“一票否决”的决定。今年,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要减少30%以上。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印发
- 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条规定(试行)》的通知20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