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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州市民宗委招聘文职工作人员公告
  • 2018-02-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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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民宗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30岁以下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和文凭可适当放宽;思路灵活,善于沟通、学习,具有较好的信息搜集、汇总分析及撰写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PSCDR或其它设计软件。

3、在永州市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食宿自行解决。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

1、报名时间:21日起至2018 228日。

2、报名地点:市民宗委办公室(冷水滩区潇湘大厦1516室)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对审核合格者,通知统一进行面试(当场进行电脑操作及文字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合格的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市民宗委根据需要,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程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000/每月,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6、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民宗委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7、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因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法违纪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面议,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政策(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联系人:杨各飞

咨询电话:0746-8368344  15116682090

永州市民宗委

201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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