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永水考办函[2017]3号
关于发布永州市2016年度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永政发〔2014〕15号)的要求,永州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组成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对14个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永州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2016年,全市14个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用水总量为25.1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09亿立方米,低于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72.6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4立方米,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91,比上年提高0.011,高于年度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超过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经考核,零陵,新田,宁远,东安,道县,江永,冷水滩,蓝山等8个县(区)考核等级为良好(80—90分,按得分多少排序,下同);双牌,祁阳,江华,回龙圩,金洞,永州经开区等6个县(管理区)考核等级为合格(60—80分)。
附件:2016年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