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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13/2017-00007 发文日期: 2017-06-08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医疗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永卫计发〔2017〕72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 2017-06-08 09:10
  • 来源: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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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卫计发〔2017〕72号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卫生计生委,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永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湘卫办发〔2016〕11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永政发〔2016〕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截至2016年底,各级医疗机构现有中医床位3358张,中医药人员1285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6家,二级乙等中医医院3家,民营中医医疗机构101家。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4%的乡镇卫生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2.7%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以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和中医药特色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基层中医药应用率大幅提升。我市江华县、宁远县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宁远县人民医院中医科成功创建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共有9家公立中医医院进行了改扩建,就医环境日益改善;9家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增强,祁阳县中医院艾滋病防治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3.专科及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按照“以专科促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基本形成了分布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重点专科群,中医药人才梯队日趋合理。全市共拥有1个国家级、7个省级、11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全市现有湖南省名中医1名、湖南省基层名老中医4名,祁阳县蒋志诚被评为湖南省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开展国家第五批和省第三批和基层师承工作,确定8名指导老师和8名继承人。开展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助理医师转岗培训。

4.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以相关学会为平台,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医药人员的学术地位和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三年,共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科研立项7项。 

5.中药产业发展不断加快。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全国363种重点中药材品种中,我市规模种植的有200余种,建立了罗汉果、金银花、厚朴、青蒿、颠茄、杜仲、黄柏、银杏、天门冬、白芨等药材基地。中药加工企业发展迅速。全市从事中成药、原料药生产的有10余家,有的在省内外享有一定的声誉,打造了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中成药产品,如:藿香正气水、喉咽清、驴胶补血颗粒等,自主研发的、具有知识产权的“血络通”已被国家列为重点中药推介品种。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尚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中医药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与同级综合医院相比,中医医院起步晚、规模小、底子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综合服务能力偏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设备简陋,中医药人才严重缺乏。47.3%左右的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2.中医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大部分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中医管理股室和配备专职中医药管理人员,中医药管理职能缺失,一些中医药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3.中医药发展政策扶持不够。传统的中医诊疗方式和适宜技术价格低廉,中医药投入和补偿机制不健全;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倾斜政策不足,基层中医药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对老中医药专家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鼓励支持中药自制制剂研发和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 

4.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部分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比例偏低 ,与60%的标准要求差距较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有待加强,缺乏有影响力的拳头科室;中医劳务价值未能充分体现,中医特色诊疗补偿政策不到位,中医医院为维持经营存在“西化”倾向,中医药应用率偏低。 

5.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缓慢。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托老等健康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中药种植、研发、推广应用能力仍较弱,研发投入严重不足,创新能力薄弱。

6.中药材资源匮乏。道地中药材资源优势不突出,随着野生资源的减少,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企业因技术水平和资金压力发展缓慢,导致中药材资源匮乏,严重制约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抓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科学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与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统筹城乡、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2.转变方式,突出特色。从相对单一的疾病治疗模式转变为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发展转变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展壮大中医药的共同发展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在继续扩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 

3.继承发展,创新科技。中医药发展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通过知识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4.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在管理体制、投入补偿机制、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中医药服务模式、中医收费方式、中医药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强研究,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适应中医药发展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优势突出、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更趋完善,中医药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1.中医药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得到根本改善,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巩固和发展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水平,群众获得中医医疗服务更加有效、方便,更加有保障。

3.初步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医医疗机构实现从注重治疗转向健康维护,发展养生保健和康复。

4.中医药健康服务规模扩大,服务提供多元化,产品多样化,服务更加规范,技术更加先进。

5.初步实现中药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摸清中药资源家底,打造一批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加快形成现代中药材产业体系,实现中药材可持续发展。

6.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广泛普及,国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提高10%。

7.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全面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四)主要指标

到2020年,所有县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完成标准化建设,就医环境大幅改善。医院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达100%。80%的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非中医医疗机构均设有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按要求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量占服务总量的35%。力争所有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比达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2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实施“五名”战略

1.组织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市级名中医评选活动,争取新增1-2名“湖南省名中医”,努力实现全国名老中医有突破。培养100名中医药技术骨干。

2.收集整理200个经方、验方和5项中医药专长绝技,建立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个。

3.建立1-2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殖生产基地和稀缺中药材繁育基地,培育1个省级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推广种植道地药材。遴选出3个疗效较好,有一定影响的院内制剂。

4.力争建立1个省级中医区域专科诊疗中心、1个市级中医综合性医疗中心、2-3个县级中医医疗中心。创建1-2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

5.争取创建1-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0-15个省级重点专科和30个市级重点专科,力争每所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省级重点专科达到4个,发挥重点专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技术协作、提高临床疗效的作用。

(二)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优化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市级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市中医医院建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中医药专科特色优势突出,基本服务功能齐全,具有区域带动辐射作用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成为基层中医药发展“龙头”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2.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每个县区设置1所政府办的公立中医医院。到2020年,力争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二级甲等或以上标准。

3.加强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建设。力争所有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积极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加强中医药网底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以及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和内涵建设。推进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深化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克服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同质化发展弊端,以等级评审和持续改进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 

2.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依托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对科研项目管理,逐步提升中医药科研项目的层次和质量。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依托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协作组平台,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攻关,加大中医药研究与开发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技术使用比例,鼓励优先使用本地中药产品,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快实施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及临床路径研究;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培育和推广先进适宜、安全可靠、疗效确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逐步形成有特色、有影响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网络。 

4.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配置和培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知晓率和满意度,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家庭”,普及中医药知识。 

5.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中医医院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中医医院急救能力,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 

1.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具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让能力的中医药专家。培养100名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力度。 

2.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制订鼓励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开展农村中医骨干培养项目,遴选一批基层名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2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中医药基本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民间优秀中医挖掘和保护,继续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培养工作。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免费培养中医本科生工作。 

3.加强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培养。推进中医药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抓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应届中医类本科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100%。继续开展“西学中”培训,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

(五)加快中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1.明确中药产业发展目标和定位。坚持“科技创新、跨越发展”方针,树立标准为先、质量为本、科技为先、品牌为本的理念,打造高起点的现代中药产业架构,全面推进中药现代化和产业化。 

2.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林下木本中药材种植产业和中药材深加工企业发展,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林下中药材原材料种植基地,加强中药企业品牌建设,培育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中药品牌,做大做强林下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企业,利用道地药材资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带动中药材生产发展,加速中药材产业的深化。 

3.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中药产业现代化进程。强化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鼓励生产企业开展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和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 

4.支持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将传统名方和名老中医验方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制剂室研发为方便的院内中药制剂。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和信息化建设 

1.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中医医院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

2.加强中医药方面的政策、名老中医的宣传,引导广大居民对中医药的正确认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微信公众平台或开设中医大讲堂,加强对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深化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每个中医药单位至少有1名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养3-5名市级以上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专家。 

(七)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1.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所有中医医院均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开展中医健康体验并提供规范健康干预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独立开办或与社会资本结合建立健康服务机构。

2.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促进行动,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

3.加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中医医院与各类康复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4.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支持建立中医老年病医院。鼓励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展健康养老试点,设立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

5.加快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发展。开设以阳明山、九嶷山、湘江源为核心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打造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药行业的规划和统一管理,促进《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均设立中医股,配备专职中医管理人员,有效履行中医药发展与监督的各项职能,提升中医药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中医药经费投入机制和中药产业奖励机制。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落实鼓励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 

(三)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医并重原则,在采购基本药物时,充分考虑中药特色,促进中药的合理使用。在医保政策中,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及时调整和合理制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县区、管理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人社、财政、编制、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中医药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规划的落实,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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