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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 2026-03-27 11:15
  • 来源: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布机构:永州市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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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函〔2026〕1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永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建筑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和《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经住建、文旅等部门认真摸底、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零陵区的零陵楼、冷水滩区的虎岩粮仓(湖南美术馆永州分馆)等20处建筑列为永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

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协同,扎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与宣传工作,积极探索保护利用的有效举措,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

附件:永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名单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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