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6日讯(通讯员 柏思宇 高晒阳)4月15日,永州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座谈会在祁阳召开,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董振亚一行出席,永州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会。
会议听取了永州市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权益工作情况汇报,董振亚结合政策导向与实践经验,为下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会议指出,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维护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权益工作的重要性,永州市及各县市区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提出,永州市各县市区要以“改革突破年”为契机,构建涵盖“主张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重点推进省级层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指导意见》落地,明确省市县分级管理清单,完善资产清查统计、储备配置、收益分配、考核监督等八大制度框架。
会议强调,权益工作需强化“四个融合”:纵向省市县协同、横向部门协作、内部业务整合及技术单位联动,实现“产城融合+生态修复”双重效益。针对土地储备专项债重启,董振亚要求严守政策底线,严禁虚增成本、重复收储,严控非国有企业参与;强化资金平衡测算,确保收储地块具备可持续收益。会议还就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推动自然资产组合供应进行了研讨、政策解读。
会议要求,自然资源权益工作正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作为”。永州要立足生态优势,以“有为政府”激活“有效市场”,为全省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提供示范样本。